泰卦·《周易》原文注解與鑒賞
泰卦 《周易》
(下乾上坤)泰:小往大來;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象》曰:“‘無往不復’,無地際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