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詩偶識
讀詩偶識
近年來,于執鞭之余,泛覽唐人詩、歷代詩話、歷代筆記,時有所得,也時有所疑。為弄清疑點,隨時翻檢查證,所得資料,隨手札錄,雖是補苴饾饤之學,然積自涓滴,數量倒也不少。因是讀詩隨筆,漫題為《讀詩偶識》。
一 姚合詩誤入王建集
王楙《野客叢書》卷二十八“唐人一詩見兩處”條云:“唐人一詩見兩處刊者甚多,如‘萬愁生旅夜,百病輳衰年。’‘時過無心求富貴,身閑不夢見公卿。’此二詩見姚合集,又見王建集。”
“萬愁生旅夜,百病輳衰年”二句,在姚合集中,全詩題為《病中書事寄友人》,詩云:“終日自纏繞,此身無適緣。萬愁生雨夜,百病湊衰年。多睡憎明屋,慵行待暖天。瘡頭梳有虱,風耳亂無蟬。換白方多錯,回金法不全。家貧何所怨,將在老僧邊。”(見《全唐詩》卷四九七)在王建集中,全詩題為《照鏡》(見《全唐詩》卷二九九),除“雨夜”作“旅夜”外,其余文字與姚合集同。
筆者以為這二首重出詩,當是姚合作。姚合多病,集中有《病中辱諫議惠甘蘭藥苗因以詩贈》、《武功縣中作三十首》:“朝朝眉不展,多病怕逢迎。”這和《病中書事寄友人》所云:“萬愁生雨夜,百病湊衰年”詩意相似。又,姚合喜寫“書事”詩,如《舟行書事寄杭州崔員外》、《秋日書事寄秘書竇少監》、《金州書事寄山中舊友》、《冬夜書事寄兩省閣老》,這和《病中書事寄友人》詩題的形式相仿。而王建集中,另有《照鏡》詩,云:“忽自見憔悴,壯年人亦疑。發緣多病落,力為不行衰。暖手揉雙目,看圖引四肢。老來真愛道,所恨覓還遲。”詩完全緊扣鏡中所見。而《照鏡》“終日自纏繞”一首,不僅題面與前題重復雷同,而且詩意與題意不合,無一句關涉“照鏡”。因此,這首詩當以姚合作為是,不知何時被誤編入王建集中,隨意加上《照鏡》這樣一個與詩意毫無關系的題目。
“時過無心求富貴,身閑不夢見公卿”二句,在姚合集中,全詩題名為《莊居即事》(見《全唐詩》卷四九八),在王建集中,全詩題名為《村居即事》(見《全唐詩》卷三○○)。這兩首重出詩,文字有出入。姚合集有“因尋岳寺葷辛斷,自到王城禮數生”句,而王建集卻作“因尋寺里薰辛斷,自別城中禮數生”。姚合集有“斜月照床”,而王建集卻作“斜月照房”。
甄辨這兩首重出互見詩,關鍵正在這些異文上。
“葷辛”,氣味劇烈之菜蔬,佛家戒食。姚合集《莊居即事》云:“因尋岳寺葷辛斷”,詩意甚明。莊居不受禮數束縛,如姚合《閑居遣懷十首》所描寫的那樣:“野性多疏惰,幽棲更稱情。獨行看影笑,閑坐弄琴聲。懶拜腰肢硬,慵趨禮樂生。”相反,一到王城,就要受約束于禮數,不能太疏惰,所以詩人要說“自到王城禮數生”。姚合集中《莊居即事》的詩意,前后貫通。然而,王建集中的《村居即事》,文字齟齬艱澀。如“因尋寺里薰辛斷”,“自別城中禮數生”兩句,“因尋寺里”,不成句法,“自別城中”,只能是更為自由自在,又何以反而生“禮數”呢?姚合、王建集中的這兩首重出詩,把異文一對照,正好說明《莊居即事》原為姚合所作,后來輾轉傳鈔,誤入王建集。
二 版本和引文
評騭前人著述,必須擇取較好的版本,否則,一字之差,所發議論即成空談。讀王士禛《帶經堂詩話》卷十八的兩則記載,產生了上述感想,錄出以示同好。
《帶經堂詩話》卷十八云:“《竹坡詩話》云:李白、柳公權俱與唐文宗論詩。夫太白與文宗安得相及?少隱(按:周紫芝之字)訛謬不應如此,豈傳錄之誤耶?”
《帶經堂詩話》卷十八云:“王渙,字群吉,唐末人,嘗作《惆悵詩》者,載在《唐詩紀事》,而《才調集》訛作王之渙,洪容齋亦仍之。勿論詩之氣格相去霄壤,而開元間人預詠霍小玉、崔鶯鶯事,豈非千古笑柄!余選《才調集》、《萬首絕句》乃為正之。”
王士禛所取的《竹坡詩話》,乃是一個訛誤百出的本子。按丁福保輯《歷代詩話》本所收之《竹坡詩話》,引上述文字時,云:“李石、柳公權俱與唐文宗論詩。”李石,乃是文宗朝的宰相,與唐文宗、柳公權相與論詩,自是常事。周紫芝的記載,當有所本,惜乎原書已不及見。李白與柳公權、唐文宗時代相去甚遠,明系錯誤,周紫芝著書決不致有這樣的誤失。王士禛未考校版本,隨意發出這等議論來。
王士禛所云的“王渙”條,犯了同樣的毛病,所發議論,頓成空文。按四部叢刊本影印述古堂鈔本《才調集》卷七錄王渙詩十三首,其中十二首即是《惆悵詩》。《全唐詩話》卷五“王渙”條,選錄《惆悵詩》“七夕瓊筵往事陳”、“夢里分明入漢宮”二首,并云:“渙字群吉,大順二年,侍郎裴贊下及第。”《才調集》編者韋縠是五代時人,曾任王蜀監察御史,這時,白居易、元禛關于崔鶯鶯的詩文,和蔣防《霍小玉傳》,都已流傳,韋縠當然不會搞錯。王士禛所取的《才調集》,竟誤王渙為“王之渙”,可見不是善本。如果他選取的是《才調集》的善本,也許就不會發出這些議論來。
征引舊籍要取謹嚴態度,要選擇較好的版本。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后集》卷三十三,針對吳曾《能改齋漫錄》的論述(吳曾云:“《荊楚歲時記》:‘正月七日,剪彩為人,或鏤金薄貼屏風上,亦戴之,象人入新年,形容改新。’無己《立春》詩云:‘巧勝向人真耐老,衰顏從俗不宜新。’更覺其工。”此條舊本未收,為逸文,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一九六○年印《能改齋漫錄》,即據《苕溪漁隱叢話后集》補逸。)說:“余閱《荊楚歲時記》云:‘正月七日,剪彩為人,或鏤剪金薄為人,貼屏風,亦戴之頭鬢,以識新歲更始。’所云止此,即無‘象人入新年形容改新”九字。復齋以無己詩有‘衰顏從俗不宜新’之句,遂牽合撰此九字,亦誣甚矣。”
胡仔“亦誣甚矣”的評語,太過分。考吳曾所云“象人入新年形容改新”九字,還是有來歷的,并非杜撰。按徐堅《初學記》卷四、《太平御覽》卷三十三征引《荊楚歲時記》,全文均作:“正月七日為人日,以七種菜為羹,剪彩為人,或鏤金薄為人,以貼屏風,亦戴之頭鬢,又造華勝相遺。”于“戴之頭鬢”下,又均附注:“董勛《問禮俗》云:人入新年,形容改從新。”吳曾把《荊楚歲時記》的注文,改易成“象人入新年形容改新”九字,意義沒有多大變化。胡仔不該僅根據自己所見到的別本《荊楚歲時記》,而斷定吳曾“牽合撰此九字”,甚至說“亦誣甚也”,這是很不公正的。
吳曾改易原著文字,把注文當作正文,當然是不妥當的;胡仔根據別本,而武斷吳曾牽合杜撰,也是不對的。然而,這段公案,倒也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搞古典文學研究的同志,在征引舊籍文字時,應該選擇較好的版本,取謹嚴態度,尊重原著,盡量按原文引錄,防止擷取數句,改易原文等現象出現,使我們的研究工作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
三 衛萬何時人
《全唐詩》卷七七三錄衛萬《吳宮怨》詩一首,云:“君不見吳王宮閣臨江起,不見珠簾見江水。曉氣晴來雙闕間,潮聲夜落千門里。句踐城中非舊春,姑蘇臺下起黃塵。只今唯有西江月,曾照吳王宮里人。”編者未著衛萬的世系、時代、爵里。高棅《唐詩品匯》把它收入晚唐人詩中。
衛萬是晚唐人嗎?非也。
楊慎《升庵詩話》卷十三提到《吳宮怨》,以為是衛象作,這顯然是錯誤的,因為衛象是中唐時代另一位詩人。《全唐詩》卷二九九錄衛象詩二首,小傳云:“衛象,大歷間江南詩人,官侍御。”這是根據計有功的記載。《唐詩紀事》卷四十三引段成式語:“大歷末,禪師元鑒住荊州陟岵寺,道高有風韻,人不可得而親。張璪嘗畫松于壁間,符載贊之,象詠之,時號三絕,悉加堊焉。人問之,曰:無事疥吾壁也。其徒有殺物命者,弗之責,有高行者,亦不稱。或怪之,乃題詩于竹曰:大海從魚躍,長空任鳥飛。乃知象大歷間江陵詩人也。”可見,衛萬、衛象是二人,楊慎竟將他們混為一人。
衛萬《吳宮怨》曾被收錄于李康成的《玉臺后集》,(《全唐詩》卷七七三注云:“以下見《玉臺后集》”,即此卷收錄的詩篇均見于《玉臺后集》。)按《玉臺后集》編者李康成,是唐玄宗時代人。衛萬《吳宮怨》既已被收錄入《玉臺后集》,那末,衛萬既非晚唐人,也非中唐人,是很明白的。
衛萬,應是初唐時代的詩人。胡應麟《詩藪·內編》卷三云:衛萬《吳宮怨》,“高華響亮,可與王勃《滕王閣》詩對壘。”“王勃《滕王閣》、衛萬《吳宮怨》,自是初唐短歌,婉麗和平,極可師法。”胡氏從藝術風格上看問題,很有眼力。楊慎《升庵詩話》卷十三云:“此詩與王子安《滕王閣》詩相似,少誦之,以為初唐人無疑,而未有明證。偶閱李嶠集,有詠衛象(當為衛萬,李嶠是初唐時人,與衛象時代相距甚遠,不相接。)餳絲結,知為巨山同時。”楊慎提到李嶠集中的《餳絲結》詩,在《全唐詩》中未見收錄,不知是何原因?而清人宋長白《柳亭詩話》卻提到了這首詩,卷四云:“初唐許景先《折柳篇》,李嶠《餳絲結》詩,俱用此字(指“?鬌”兩字)。”可見,《吳宮怨》的格調,與初唐詩風是一致的,衛萬和李嶠、王勃是同時人。
四 《嬋娟篇》究竟是何人作
曾季貍《艇齋詩話》云:“孟東野集古樂府,有《嬋娟篇》,云:‘漢宮承寵不多時,飛燕婕好相妒嫉’,今顧況集中亦有。疑非孟詩,似顧況諸體。”曾氏提出了一個問題:
《嬋娟篇》是誰寫的呢?
孟郊《嬋娟篇》云:
花嬋娟,泛春泉。竹嬋娟,籠曉煙。妓嬋娟,不長妍。月嬋娟,真可憐。夜半姮娥朝太一,人間本自無靈匹。漢宮承寵不多時,飛燕婕好相妒嫉。
為什么曾氏會發出“非孟詩”的疑問,提出“似顧況諸體”的看法呢?這是有原因的。因為顧況集中有不少詩篇的形式,與《嬋娟篇》有相似之處。
顧況《李供奉彈箜篌歌》:
珊瑚席,一聲一聲鳴錫錫。羅綺屏,一弦一弦如撼鈴。急彈好,遲亦好。宜遠聽,宜近聽。左手低,右手舉,易調移音天賜與。大弦似秋雁,聯聯度隴關。小弦如春燕,喃喃向人語。
顧況《險竿歌》:
盤旋風,撇飛鳥。驚猿繞,樹枝褭。頭上打鼓不聞時,手蹉腳跌蜘蛛絲。
曾氏正是從詩歌形式著眼,又因為他所見的顧況集中也有《嬋娟篇》,所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然而,曾氏所疑似是而非,《嬋娟篇》當是孟郊詩。
孟郊的《嬋娟篇》,很早就被人誤入顧況集。同是宋人的吳聿,在《觀林詩話》中也提到顧況集有《嬋娟篇》,不過他認為這是孟郊詩,誤入顧況集。吳聿說:“孟郊集有四嬋娟篇,謂花、竹、人、月也,誤見顧況集。”但在現存的顧況《顧遽翁詩集》里、《全唐詩》中的顧況集里,都沒有《嬋娟篇》,想是后人在編集時,已予改正。就藝術風格而言,《嬋娟篇》只能是孟郊作,而不會是顧況的。顧況的歌行體,“逸歌長句”,具有“駿發踔厲,出意外驚人語”(皇甫湜語)的特色,上引《李供奉彈箜篌歌》、《險竿歌》,體現了這種風格特征。而《嬋娟篇》,句式雖為三、七言,然氣格局促,不象顧況詩那樣肆放。曾氏疑《嬋娟篇》不是孟郊詩,缺乏根據,不能成立。
五 《明皇雜錄》記事有誤
鄭處誨《明皇雜錄》卷上云:時劉晏以神童為秘書正字,年十歲,形狀獰劣,而聰悟過人。玄宗召于樓上簾下,貴妃置于膝上,為施粉黛,與之巾櫛。玄宗問晏曰:“卿為正字,正得幾字?”晏曰:“天下字皆正,唯朋字未正得。”貴妃復令詠王大娘戴竿,晏應聲曰:“樓前百戲競爭新,唯有長竿妙入神。誰得綺羅翻有力,猶自嫌輕更著人。”玄宗與貴妃及諸嬪御皆歡笑移時。聲聞于外,因命牙笏黃文袍以賜之。
宋樂史撰《楊太真外傳》,其中劉晏賦詩一節,即摭采自鄭處誨《明皇雜錄》。《唐詩紀事》卷二十五劉晏名下記載此事,亦自《明皇雜錄》來。
《新唐書·劉晏傳》云:“玄宗封泰山,晏始八歲,獻頌行在,帝奇其功,命宰相張說試之。說曰:‘國瑞也。’即授太子正字,公卿邀請旁午,號神童,名震一時。”“建中元年七月,詔中人賜晏死,年六十五,后十九日,賜死詔書乃下。”
按《新唐書》本傳推算,劉晏當生于唐玄宗開元四年(公元706年)。唐玄宗封泰山在開元十三年十一月庚寅日,張說宰輔玄宗,時在開元十一年四月至開元十四年四月間(見《新唐書·玄宗紀》)。其時,劉晏尚在孩提,獻頌獲寵,張說面試,時人因號神童,史載基本契合。只有“晏始八歲”一句欠妥,當是虛齡十歲,實齡九歲。
證之史載,《明皇雜錄》這段記事大謬不然。
首先,楊玉環于天寶三載入宮,四載被冊封為貴妃。劉晏號稱神童時,楊玉環尚未入宮,到天寶三、四載時,劉晏已經接近三十歲,不再是“童”了,也決不可能坐在貴妃膝上,聽任她施粉黛梳妝。
其次,唐制,秘書省設校書郎十人,正字四人。又,秘書省監所領著作局,也設校書郎二人,正字二人。《明皇雜錄》所謂“秘書正字”即指此。然而史載劉晏為“太子正字”,這是東宮官,掌校刊經史,隸屬于“左春坊”,又稱“春坊正字”。二者不能混淆,而《明皇雜錄》誤記了劉晏的官職名。
以上混亂不清的現象,說明鄭處誨記載失誤,他和唐代其他稗官家一樣,以摭奇為能事,全然不顧事實。劉晏賦詩一事,很不可信,“樓前百戲競爭新”一詩的著作權,也成問題。《全唐詩》卷一百二十根據《太平御覽》,錄劉晏《詠王大娘戴竿》詩一首,實際上來自鄭處誨《明皇雜錄》。劉晏詩今存者僅見四言八句《享太廟樂章》一首,極典雅。而《詠王大娘戴竿》詩極俗,照詩意看,很象是牽合劉晏作詩一事而寫成的。既然鄭處誨拾掇傳聞,寫成這段小說,那末,這首詩或許是他根據傳聞記下來的,或許竟就是他自己寫的,假名劉晏。
六 廣宣《紅樓院應制》和《再入道場紀事應制》兩詩誤入沈佺期集
《全唐詩》卷九十六收錄沈佺期的《紅樓院應制》和《再入道場紀事應制》兩詩,題下注:“一作僧廣宣詩。”又《全唐詩》卷八百二十二收錄廣宣的同名詩兩首,題下亦注:“一作沈佺期詩。”
這四首重出互見詩,顯然是僧廣宣詩,誤入沈佺期集。
這個問題,明人胡震亨早已指出。他在《唐音癸簽》卷三十二中說道:
唐人詩既多出后人補輯,以故篇什淆亂,一詩至三四見他集中,是正為難。其顯而易見,習誤不察者,無如釋廣宣紅樓、道場二律之作沈佺期詩,錢珝江行絕句百首之混入其祖起集中。廣宣之誤,始高氏品匯(按即高棅《唐詩品匯》),自后歷選者因之。
廣宣,俗姓廖氏,蜀中人,與劉禹錫、白居易、韓愈等人都有來往。他在元和、長慶兩朝,均為內供奉,賜居安國寺紅樓院。劉禹錫《劉夢得文集》有《送慧則法師歸上都因呈廣宣上人》、《廣宣上人寄在蜀與韋令公唱和詩卷因以令公手札答詩示之》等詩,白居易《白氏長慶集》有《廣宣上人以應制詩見示因以贈之,詔許上人居安國寺紅樓院以詩供奉》、《贈別宣上人》等詩,韓愈《韓昌黎集》卷十有《廣宣上人頻見過》詩,題下注云:“廣宣,蜀僧,元和中住長安安國寺,寺有紅樓,宣有詩名,號《紅樓集》。”陳景云《韓集點勘》亦云:“按廣宣以詩召入供奉內道場,有集名紅樓,皆應制之作;緣此頗持恩挾勢,干謁公卿,嘗私傳禁中語于韋中丞貫之,貫之叱而出之。”再看廣宣的這兩首詩,有句云:“支遁愛山情謾切,曇摩泛海路空長。經聲夜息聞天語,爐氣晨飄接御香。”“行隨車輦登仙路,坐近爐煙講法筵。”寫的都是釋家的人物、生活。“自喜恩深陪侍從,兩期長在圣人前。”“紅樓疑見白毫光,寺逼宸居福盛唐”等句,又流露出持寵得意之情態,這都和廣宣和尚的身分切合。無怪乎當時的詩人,竟稱廣宣為“紅樓禪客”(見鄭絪《奉酬宣上人九月十五日東亭望月見贈因懷紫閣舊游》云:“紅樓禪客早曾聞。”)用當時人的贈對詩作證,則《紅樓院應制》和《再入道場紀事應制》兩詩,當是廣宣所作無疑,絕不會是沈佺期作。
紅樓院在安國寺內,而安國寺始建于景云元年,擴建于玄宗開元、憲宗元和時代。段成式《酉陽雜俎》卷五云:“紅樓睿宗在藩時舞榭。”“佛殿,開元初玄宗折寢室施之。”王溥《唐會要》卷四十八:“安國寺,長樂坊,景云元年九月十一日,敕舍龍潛舊宅為寺,便以本封安國為名。”宋程大昌《雍錄》卷十:“安國寺在朱雀東第四街之長樂坊,開元八年營造之初,敕令速成。”徐松《唐兩京城坊考》卷三“長樂坊”“安國寺”載:“睿宗在藩舊宅,景云元年,立為寺,以本封安國為名。憲宗時,吐突承璀盛營安國寺,欲使李絳為碑文,絳不肯撰,后寖摧圮。宣宗欲復修,未克而崩。咸通七年,以先帝舊服御及孝明太皇太后金帛,俾左神策軍再建之。寺有紅樓,睿宗在藩時舞榭。元和中,廣宣上人住此院。”沈佺期是唐高宗、武后時代人,他不可能在安國寺未建之前,預先寫出《紅樓院應制》、《再入道場紀事應制》這樣的詩來。
胡震亨說這兩首詩誤入沈佺期集,始自高棅的《唐詩品匯》,很對。因為宋人還明明著錄它們為釋廣宣的作品。《文苑英華》卷一百七十八就收錄《紅樓院應制》和《再入道場紀事應制》,署名為釋廣宣。高棅為什么會把這兩首詩誤入沈佺期集呢?筆者推測:沈佺期集中有很多應制詩,高氏沒有認真推究兩詩的內容與沈佺期的生活有無關系,以類相從,就把這兩首廣宣的“應制”詩,誤入沈佺期集。
七 杜常的《過華清宮》乃是宋人宋詩
《全唐詩》卷七百三十一收錄杜常《過華清宮》詩,云:“行盡江南數十程,曉風殘月入華清。朝元閣上西風急,都入長楊作雨聲。”小傳云:“杜常,唐末人,詩一首。”
劉績《霏雪錄》云:“唐人絕句,有重復字而不恤者,如杜牧《華清宮》云:曉風殘月入華清。又曰:朝元閣上西風急。”則劉績更誤以《過華清宮》“行盡江南數十程”為唐杜牧所作。
《全唐詩》編者和劉績均誤。
《過華清宮》詩,絕不是杜牧作的。不僅裴延翰編的《樊川詩集》中未收此詩,就是后人補輯的《樊川外集》、《樊川別集》及補遺詩中,均無此詩。這是宋人杜常寫的。宋蔡條《西清詩話》云:“《題華清宮》一絕:‘行盡江南數十程,曉乘殘月入華清。朝元閣上西風急,都向長楊作雨聲。’乃杜常也。”蔡氏這段記載,并不明確,杜常是唐人呢,還是宋人?從文字本身看不出。而《宋詩紀事》卷三十收錄這段文字,厲鶚則以為杜常是宋人。《竹莊詩話》寫得很為明確:“世有才藻擅名而辭間不工者,有不以文藝稱而詩或驚人者,近傳留《題華清宮》一絕(詩略不錄),乃杜常也。”何汶為寧宗時代人,他既記載“近傳”杜常《題華清宮》詩,那末,杜常是宋人,毫無疑義。
杜常是北宋時代人。《宋史》有其傳,云:“字正甫,衛州人,昭憲皇后族孫也。折節學問,無戚里氣習。嘗跨驢讀書,驢嗜草失道,不之覺,觸桑木而墮,額為之傷。中進士第,調河陽司法參軍事,富弼禮重之。積遷河東轉運判官,提點河北刑獄,歷兵部左司郎中、太常少卿,太仆太府卿,戶、工、刑、吏部侍郎,出知梓州,青、鄆、徐州,成德軍。”張舜民《畫墁錄》云:“神宗聞昭憲之家有登第者,甚喜,有旨令上殿,翌日謂執政曰:‘杜常,第四人登第,卻一雙鬼眼,可提舉農田水利。’即此杜常也。”明胡應麟明確指出杜常為宋人,誤為唐人,始自洪邁。他在《詩藪·外編》卷四云:“自洪景廬誤輯,趙昌父、周伯弼因之,遂為唐人,非也。”點明致誤的原因,極是。可惜《全唐詩》編者未暇汲取前代人的研究成果,訂誤刪謬,仍然定杜常為唐末人。貽誤至此,可為詫嘆。
八 傀儡詩非玄宗、太白作
樂史《楊太真外傳》卷下云:
自是圣懷耿耿,但吟“刻木牽絲作老翁,雞皮鶴發與真同。須臾舞罷寂無事,還似人生一夢中。”
照小說的上下文意看,這首絕句似乎是唐玄宗自作,后人就是這樣理解的,如宋長白《柳亭詩話》卷十五:“‘刻木牽絲作老翁,雞皮鶴發與真同。須臾弄罷渾無事,還似人生一夢中。’此明皇《傀儡吟》也。當是南內后作,回思天寶風流,真是一彈指間。”“傀儡一作窟磊子,云梁锽詩,疑誤。”宋氏就以為此詩是玄宗作的。《楊太真外傳》這段文字,其實早見之于鄭處誨《明皇雜錄》。今本《明皇雜錄》未云何人所作,而阮閱《詩話總龜》卷二十五引《明皇雜錄》時,卻說:“明皇在南內耿耿不樂,每自吟太白《傀儡》詩。”竟以為這首詩李白作的。《維摩詰經講經文》亦載此詩,以為唐玄宗作。
這首《傀儡》詩,既不是唐玄宗寫的,也不是李白作的。
《全唐詩話》(舊題宋尤袤作)卷二錄梁锽詩,云:“《詠木老人》云:‘刻木牽絲作老翁,雞皮鶴發與真同。須臾弄罷寂無事,還似人生一夢中。’”附注:“明皇還西內,每詠此詩。”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八“傀儡”條云:“唐梁锽詠木老人詩:(文字與《全唐詩話》同,從略。)《開元傳信記》稱,明皇還蜀,嘗以為誦,而非明皇作也。觀山谷詩:‘世間盡被鬼神誤,看取人間傀儡棚。煩惱自無安排處,從他鼓笛弄浮生。’蓋自锽意也。”《全唐詩》卷二百○二收梁锽《詠木老人》詩。梁锽,天寶中人,令狐楚編《御覽詩》,收梁锽詩十首,芮挺章編《國秀集》,收其詩兩首,稱他為“執戟”。可見,尤、吳記載唐玄宗自蜀地回京后,詠梁锽詩以遣愁,是可信的。而《楊太真外傳》語言太簡,使人誤以為《傀儡》詩乃明皇作,《詩話總龜》更誤以為太白作,均非是。
九 孫叔向、長孫翱的重出詩
《全唐詩》卷四百七十二收錄孫叔向的《題昭應溫泉》,詩云:“一道溫泉繞御樓,先皇曾向此中游。雖然水是無情物,也到宮前咽不流。”同書卷五百十二收錄長孫翱的《宮詞》,詩云:“一道甘泉接御溝,上皇行處不曾秋。誰言水是無情物,也到宮前咽不流。”
兩詩詩題不同,作者不同,文字小有出入,但內容基本相同,是重出互見詩。《全唐詩》編者沒有發現它們是重出詩,因而兩詩題下均未加注。
說《宮詞》是長孫翱作的,首見于范攄的《云溪友議》卷十,云:
時謂長孫翱、朱慶余各有一篇,茍為當矣。長孫詞曰:“一道甘泉接御溝(下同,略)。”朱君詞曰:“寂寂花時閉院門,美人相對泣瓊軒。含情欲說宮中事,鸚鵡前頭不敢言。”
《全唐詩話》卷四“長孫翱”條,有同樣的記載,顯然是從《云溪友議》中來。《全唐詩》錄長孫翱《宮詞》詩一首,并于小傳中云:“長孫翱,與朱慶余同時,詩一首。”編者雖未注明出處,但可以明顯看出是承《云溪友議》或《全唐詩話》的記載。
這首詩,當是孫叔向作。
曾季貍《艇齋詩話》有如下的記載:“韓子蒼‘樓中有妾相思淚,流到樓前更不流。’用唐人孫叔向溫泉詩:‘雖然水是無情物,流到樓前咽不流。’(按,曾氏誤記兩字)其詩見顧陶《唐詩類選》,金華瀛湘集作王建詩,非也。”顧陶在唐宣宗大中時任太子校書,編選《唐詩類選》,今已佚,曾季貍當時還能見到,所以他在《艇齋詩話》中作了上述的記載。考孫叔向是唐德宗時代人,《題昭應溫泉》一詩,早在社會上流傳,顧陶以之入選,較為近實。
關于孫叔向的《題昭應溫泉》詩,吳曾也曾記載過:
晁元忠《西歸詩》:“安得龍山潮,駕回安河水。水從樓前來,中有美人淚。”子蒼取其意以代葛亞卿作詩云:“君住江濱起柁樓,妾居海角送潮頭。潮中有妾相思淚,流到樓前更不流。”唐孫叔向有《經昭應溫泉》詩云:“一道泉流繞御溝,先皇曾向此中游。雖然水是無情物,也到宮前咽不流。”子蒼末句乃用孫語也。(見《能改齋漫錄》卷八)
吳曾時代,顧陶的《唐詩類選》還傳世,吳氏親眼見到過,《能改齋漫錄》也多處征引過。因此,上述記載,也可證明曾氏《艇齋詩話》之不誣。
范攄的世次,后于孫叔向、顧陶,他把孫叔向詩誤記為長孫翱詩。這是因為詩篇在口耳相傳過程中,誤傳撰人姓氏,又失去題目,范氏就漫題為《宮詞》,以致造成兩詩重出的現象。《云溪友議》的記載,不足征信。
十 李賀與韋楚老
胡應麟《詩藪·內編》卷三云:韋楚老《祖龍行》雄邁奇警,如“黑云障天天欲裂,壯士朝眠夢冤結。祖龍一夜死沙丘,胡亥空隨鮑魚轍。腐肉偷生五千里,偽書先賜扶蘇死。墓接驪山土未干,赤光已向芒碭起。陳勝城中鼓三下,秦家天下如崩瓦。龍蛇撩亂入咸陽,少帝空隨漢家馬。”長吉諸篇全出此,而諸選皆不錄,漫載之。
胡氏此說,顛倒了李、韋詩的繼承關系。這個問題,錢鍾書先生已經揭出,見《談藝錄》。筆者表而出之,補充數義,證成其說。
韋楚老詩,《唐詩紀事》卷五十六錄兩首,即《祖龍行》和《江上蚊子》。《唐才子傳》說韋楚老“眾作古樂府居多”“杰制頗多”,今俱不傳。《全唐詩》卷五○八亦僅收錄《祖龍行》和《江上蚊子》兩詩,竟署撰人姓氏為“常楚老”,顯誤。《全唐詩》的詩人小傳云:“楚老,長慶進士。”這大致是根據元辛文房的《唐才子傳》。辛傳云:“楚老,長慶四年中書舍人李宗閔下進士,仕終國子祭酒。”徐松《登科記考》卷十九于“長慶四年”下記載進士“韋楚老”,也就是根據《唐才子傳》。其實,最早的記載還應當推到劉崇遠的《金華子雜編》:“韋楚老少有詩名,相國李宗閔之門生也,自左拾遺辭官東歸。”(王讜《唐語林》卷七亦有同樣的記載)
然而,詳考中唐詩人的作品,上述諸書的記載并不可靠。白居易有《贈韋處士六年夏大熱旱》:“始覺韋山人,休糧散發好。”又有《秋游平泉贈韋處士閑禪師》:“南村韋處士,西寺閑禪師。”這些詩是大和六年白居易任河南尹時贈給住在平泉的韋楚老的。到大和八年,又有《題贈平泉韋征君拾遺》:“箕潁千年后,唯君得古風。位留丹陛上,身入白云中。”當時白居易仍為河南尹。詩題稱韋楚老為拾遺,詩中說他“位留丹陛上”,可見,太和末,韋楚老已由白衣擢升為諫官。杜牧在開成初任監察御史,分察東都,和韋楚老有往還,寫《洛中監察病假滿送韋楚老拾遺歸朝》詩,以“朱云猶掉直言旗”稱許韋楚老。《舊唐書·李德裕傳》云:“開成二年五月,授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使事,代牛僧孺。初,僧孺聞德裕代已,乃以軍府事交副使張鷺,即時入朝。時揚州府藏錢帛八十萬貫匹,及德裕至鎮,奏領得止四十萬,半為張鷺支用訖。僧孺上章訟其事,詔德裕重檢括,果如僧孺之數。德裕稱初到鎮疾病,為吏隱欺,請罰,詔釋之。補闕王績、魏謨、崔黨、韋有翼,拾遺令狐绹、韋楚老、樊宗仁等連章論德裕妄奏錢帛,以傾僧孺,上竟不問。”以上諸證,都說明韋楚老于大和末、開成初曾任諫官。
韋楚老先為隱士,后為拾遺,還可以從李德裕詩及王讜《唐語林》等找到證據。李德裕《訪韋楚老不遇》:“昔日征黃綺,余慚在鳳池。今來招隱士,恨不見瓊枝。”康駢《劇談錄》有這樣的記載:“東南隅平泉,即征士韋楚老拾遺別墅。楚老風韻高逸,好山水,衛公為丞相,以白衣擢升諫官。”王讜《唐語林》云:“初以諫官赴徵”。
大量中唐詩人的作品及其他典籍的記載,足以證明韋楚老為“相國李公宗閔之門生”之說是靠不住的;《唐才子傳》和《登科記考》據《金華子雜編》而推定韋楚老是“長慶四年”“中書舍人李宗閔下進士”,其說也不能成立。除非《金華子雜編》等書所云的韋楚老別是一人。
韋楚老和杜牧極相友好,王讜《唐語林》卷七說:“與杜牧同年生,情好相得。初以諫官赴征,值牧分司東都,以詩送;及卒,又以詩哭之。”王讜離他們生活的年代尚近,說韋、杜“同年生”,當或有據。按錢大昕《疑年錄》的考證,說杜牧生于唐德宗貞元十九年,那么,韋楚老也當生于這個年頭。《樊川詩集》卷四有《重到襄陽哭亡友韋壽朋》詩,一作《重宿襄州哭韋楚老拾遺》。馮集梧注:“蓋壽朋其名而楚老字也。”杜牧卒于大中六年(采繆鉞《杜牧卒年考》說),活了五十歲,韋楚老先于杜牧謝世,那末,他主要活動于唐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四朝,殆無疑問。
李賀卒于元和十一年,韋楚老時僅十四歲。因此,絕不會是李賀模仿韋楚老的詩作,相反,韋楚老卻確是從李賀詩中取得藝術借鑒,作《祖龍行》。觀其“黑云障天天欲裂”句,當出自李賀《雁門太守行》:“黑云壓城城欲摧”;觀其“赤光已向芒碭開”句,當出自李賀《公莫舞歌》:“芒碭云瑞抱天回,咸陽王氣清如水。”模仿的痕跡畢露。胡應麟反說李賀諸詩出自韋楚老的《祖龍行》,這是未考李、韋世次的緣故。
十一 關于劉禹錫的《懷妓》詩
孟棨《本事詩》有如下的一段記載:
大和初,有為御史分務洛京者,子孫官顯,隱其姓名。有妓善歌,時稱尤物。時太尉李逢吉留守,聞之,請一見。特說延之,不敢辭,盛妝而往。李見之,命與眾姬相面,李妓且四十余人,皆處其下,既入,不復出。頃之,李以疾辭,遂罷坐,信宿絕不復知,怨嘆不能已。為詩兩篇投獻。明日見李,但含笑曰:“大好詩。”遂絕。詩曰:“三山不見海沉沉,豈有仙蹤尚可尋。青鳥去時云路斷,嫦娥歸處月宮深。紗窗暗想春相憶,書幌誰憐夜獨吟。料得此時天上月,秪應偏照兩人心。”欠一首。
這個被隱去姓名的“為御史分務洛京者”,究是何人?《本事詩·高逸第三》曾說杜牧“為御史分務洛陽”,被隱去姓名的人是杜牧嗎?不是的。如果同是杜牧,為什么后文顯言之,而前文卻又要“隱去姓名”呢?顯然講不通。何況,杜牧生活的時代,后于李逢吉,這里的“為御史分務洛京者”,決然不是杜牧。
參證《太平廣記》卷二七三“婦人”四“李逢吉”條引錄《本事詩》的記載,才知道李逢吉所奪之歌妓,乃是劉禹錫的家妓。《廣記》所記內容,較之通行本《本事詩》,大體情節相同,但有三點明顯的區別:一,點出劉禹錫的姓名;二,記事較為詳贍;三,劉禹錫擬《四愁》詩,作詩四首。可見《太平廣記》別有所據。卞孝萱同志據宋敏求的《劉夢得外集后序》(吳興徐氏景宋紹興本)所云:《劉夢得外集》卷七的四首《憶妓》詩,系出《南楚新聞》,因而推斷《太平廣記》所引材料,乃出自《南楚新聞》,誤記為《本事詩》(見《劉禹錫年譜》)。
筆者認為卞孝萱同志的這個推斷是可信的。尉遲樞《南楚新聞》一書,《新唐書·藝文志》、《崇文總目》、《通志》均有著錄,今已佚。《通志》注云:“唐尉遲樞,記寶歷至天祐時事。”尉遲樞是唐末五代人,后于撰《本事詩》的孟棨數十年,所以唐圭璋先生把尉遲樞的《南楚新聞》收入《南唐藝文志》中(見《中華文史論叢》一九七九年第三輯)。尉遲樞與同時代的稗官家犯著同樣的毛病,全然不顧李、劉的行實,敷演《本事詩》中李逢吉奪妓的情事,加以渲染,并將《本事詩》所記的一首懷妓詩和三首他人詩合并在一起,漫題為劉禹錫作。宋敏求又不加考訂,把《南楚新聞》中的這四首詩,裒輯入《劉夢得外集》卷七,以致造成錯訛。
李逢吉奪劉禹錫歌妓這則傳聞,訛誤很多;劉禹錫《懷妓》四詩,其中一首是偽托詩,三首是他人詩混入劉禹錫集中。事和詩,都經不起考查。
(一) 劉禹錫從未以御史的身分“分務洛京”。
劉禹錫確曾分司過東都,據其《子劉子自傳》,前后共有三次:“又除主客郎中,分司東都。明年,追入充集賢殿學士,轉蘇州刺史賜金紫,移汝州,兼御史中丞。又遷同州,充本州防御長春宮使。后被足疾,改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又改秘書監,分司一年。”具體時間是:第一次,大和元年;第二次,開成元年到開成四年;第三次,開成五年。又按,劉禹錫有《薦處士王龜狀》,文末題云:“正議大夫,檢校禮部尚書、兼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劉某狀。”(見《全唐文》卷六○三和明刻本《劉賓客文集》。《劉夢得文集》中的《薦處士王龜狀》文后卻無此段題語)《新唐書·劉禹錫傳》:“會昌時,加檢校禮部尚書。”《舊唐書》本傳云:“檢校禮部尚書太子賓客分司。”可見,劉禹錫除以主客郎中、秘書監的身分分司東都外,還曾以檢校禮部尚書兼太子賓客的身分“分司東都”。但是,沒有任何文獻資料可以證明,劉禹錫曾“為御史”,“分司東都”。
(二) 李逢吉留守東都在大和五年。
李逢吉確實曾留守東都,那是大和五年時事。《舊唐書·文宗紀》云:太和五年八月壬申,“以李逢吉檢校司徒,兼太子太師,充東都留守。”這一年,劉禹錫授蘇州刺史,冬,自長安起程,路過洛陽時,拜會過李逢吉,有詩《將赴蘇州途出洛陽留守李相公累申宴餞寵行話舊形于篇章謹杼下情以申仰謝》記其事。以后,劉禹錫一直在蘇州、汝州刺史任上,李逢吉于大和九年初卒,李、劉無緣再相遇。等到劉禹錫再度分司東都時,李逢吉則已墓木拱矣。由此可知,李逢吉在洛陽招延劉禹錫家妓,奪之,劉禹錫怨嘆投詩云云,純屬虛妄之事,“三山不見海沉沉”一詩,亦是好事者所作的偽托詩。
(三) 劉損作《憤惋詩》三首。
《全唐詩》卷三六一收錄劉禹錫《懷妓》詩四首,編者附注:“前三首,一作劉損詩,題作《憤惋》。”《全唐詩》卷五七九收錄劉損詩,題為《憤惋詩》三首,編者附注:“一作劉禹錫詩,題作《懷妓》。”兩劉三詩,重出互見。
這三首詩當為劉損作。
劉禹錫詩氣體雄健,意象深遠。白居易《劉白唱和集解》稱“彭城劉夢得,詩豪者也。”禹錫尤長于七律,胡應麟說他“晚唐無出中山”(見《詩藪·外編》卷四)。這些評騭極是的當。而《懷妓》四詩中的三首,詩格低卑,詩思冗沓,入夢得集,與其他中山詩略一對望,即能分出涇渭來。
考韋縠《才調集》卷十“無名氏”名下選錄《雜詩》十首,其中七律“鸞飛遠樹游何處”一首,與劉損《憤惋詩三首》(之二),文字基本相同,小有出入;七律“折釵破鏡兩無緣”一首,與劉損《憤惋詩三首》(之一),文字基本相同,小有異文。韋縠編《才調集》時,劉損之名未顯于時,因而韋氏把它們編入“無名氏”欄。《才調集》是個選本,因此僅錄了《憤惋詩三首》中的兩首。韋縠的選錄,恰恰是《懷妓》詩非劉禹錫作的重要佐證。
劉損是咸通時代人,他和李逢吉不同時,不可能相接,更不會有被奪家妓而作詩抒憤的軼事。他的詩,在流傳過程中,很有可能因同姓(劉損、劉禹錫)的關系而被訛為劉禹錫詩,經尉遲樞之手而誤采入《南楚新聞》中。
綜上所述,關于劉禹錫的《懷妓》詩四首,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
一 孟棨《本事詩》所記奪妓事和懷妓詩,不可信。
二 尉遲樞《南楚新聞》敷演《本事詩》的故事,誤采劉損的《憤惋詩三首》,拼合《本事詩》原載“三山不見海沉沉”一詩,擬張衡《四愁》詩,改成《懷妓》詩四首,題為劉禹錫作。
三 宋敏求未經辨證,將《南楚新聞》所記的四首《懷妓》詩收編入《劉夢得外集》里,造成混亂,理當甄辨剔除出來。
十二 賈島詩題誤
《全唐詩》卷五七三收錄賈島《酬姚合校書》一詩,題下附注:“一本無合字。”
當以無合字為正。詳考姚合身世,平生未嘗作過“校書”,題上“合”字當為后人傳鈔或刊刻時誤加。《文苑英華》卷二四五錄賈島此詩,題為《酬姚校書》,無合字。因姚合是賈島的好朋友,賈島既有酬姚詩,有人就以為必是姚合。其實,這是誤解,姚校書當另是一人。
賈島集中尚有《送南康姚明府》詩,云:“銅章美少年,小邑在南天。版籍多遷客,封疆接洞田。靜江鳴野鼓,發纜帶村煙。卻憶陶元亮,何須憶醉眠。”從詩意看,與姚合之行跡、官職均不合,此詩亦非送姚合作。
姚校書、姚明府究為何人?姚校書和姚明府是一人嗎?尚俟考。
十三 《湘山野錄》把唐人詩誤作陳彭年詩
宋釋文瑩撰《湘山野錄》,記事往往得之于傳聞,因而頗多訛謬。浦江清先生說過:“《湘山野錄》所記,吾人亦僅宜信其一半。”(見《浦江清文錄·詞的講解》)誠哉斯言!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三“妓人出家詩”條,云:“唐顧陶大中丙子編《唐詩類選》,載楊郇伯作《妓人出家詩》:‘盡出花鈿與四鄰,云鬟剪落向殘春。暫驚風燭難留世,便是池蓮不染身。貝葉欲翻迷錦字,梵聲初學誤梁塵。從今艷色歸空后,湘浦應無解佩人。’《湘山野錄》乃謂: ‘本朝中國長公主為尼,掖庭嬪御隨出家者三十余人。太宗詔兩禁各以詩送之,陳彭年作詩八句。’今考其詩,與楊郇伯所作同,首句‘盡出花鈿散玉津’一句不同。豈后人改郇伯詩,托以彭年之名,而文瑩又不考之過邪?”
吳氏所辨極是。
按:計有功《唐詩紀事》卷二十九亦收楊郇伯《妓人出家》詩,并附以竇常的《途中立春寄懷郇伯》詩,以見其交游。《全唐詩》卷二七二收此詩,題為《送妓人出家》,楊郇伯小傳云:“與竇常同時,詩一首。”計氏和《全唐詩》編者都是根據顧陶《唐詩類選》的。
楊郇伯,明明是唐人;《妓人出家》,明明是唐詩。而文瑩《湘山野錄》卷下(據學津討原本)卻云:“初,申國長公主為尼,掖庭嬪御隨出家三十余人。詔兩禁送于寺,賜齋饌,傳宣各令作詩送。惟陳文僖公彭年詩,尚有記者,云:‘盡出花鈿散玉津,云鬟初剪向殘春。因驚風燭難留世,遂作池蓮不染身。貝葉乍翻疑軸錦,梵聲終學誤梁塵。從茲艷質歸空后,湘浦應無解佩人。’或云作詩之說恐非,好事者能于《鷓鴣天》曲聲歌之。”
《唐詩紀事》、《能改齋漫錄》、《全唐詩》所載的楊郇伯詩,均同。可見,好事者為了“牽合”公主出家事,將唐人楊郇伯的詩略事改竄,托名陳彭年作。文瑩沒有見過《唐詩類選》,他早于計有功(《湘山野錄》附毛晉識語:“文瑩自號道溫,與蘇舜欽友善。”),自然也見不到《唐詩紀事》,且又未加詳考,把傳聞隨意記載下來,造成這個錯誤。
十四 “風暖鳥聲碎”一聯乃杜荀鶴作
歐陽修《六一詩話》云:故時人稱樸詩月鍛季煉,未及成篇,已播人口,其名重當時如此,而今不復傳矣。余少時猶見其集,其句有云:風暖鳥聲碎,日高花影重。又云:曉來山鳥鬧,雨過杏花稀。誠佳句也。
吳聿《觀林詩話》也說:
杜荀鶴詩句鄙惡,世所傳《唐風集》,首篇“風暖鳥聲碎,日高
花影重”,余甚疑不類荀鶴語,他日觀唐人小說,見此詩乃周樸所作,而歐陽文忠公亦云爾。蓋借此引編以行于世矣。
“風暖鳥聲碎”一聯,見于杜荀鶴《春宮怨》詩中,又見于周樸同題詩中,兩詩重出,分別收錄入《全唐詩》卷六百九十一及卷六百七十三。
“風暖鳥聲碎”一聯,是周樸詩嗎?袁文說:“歐陽文忠公大儒,想必有據而不妄言。”(見《甕牖閑評》卷五)但是,歐陽修憑“少時猶見其集”,吳聿憑“唐人小說”,就能確定《春宮怨》詩是周樸作的嗎?歐陽修的記憶,得無錯誤?“唐人小說”的記載,有沒有出入?這些都是疑問。
筆者據以下理由,認為“風暖鳥聲碎”一聯,《春宮怨》一詩,乃是杜荀鶴的作品。
首先,從同時代人的記載看。
韋莊《又玄集》收杜荀鶴詩兩首,第一首是《春宮怨》,“風暖鳥聲碎”一聯赫然在目。韋縠《才調集》卷八亦收杜荀鶴詩八首,《春宮怨》列于第一。韋莊《又玄集序》謂此集編成于唐昭宗光化三年(公元九○○年),其時杜荀鶴還未死,韋莊的記載當無誤。韋縠曾任蜀監察御史,《才調集》的編成時間,稍后于《又玄集》,離杜荀鶴生活的時代還很近。兩位韋氏選錄杜荀鶴詩,比唐人小說的摭采異聞要可靠得多,時間也遠比歐陽修早,當更能符合實際情況。
其次,從宋人對《六一詩話》的評論看。
宋魏泰、嚴有翼、胡仔、陳善等人,都在自己的詩話中,對《六一詩話》這段記載,提出過自己的看法。魏泰《臨漢隱居詩話》:“歐陽文忠公作詩話,稱周樸之詩‘風暖鳥聲碎,日高花影重’,以為佳句。此乃杜荀鶴之句,非樸也。”已經指出了歐陽修《六一詩話》的錯誤。嚴有翼《藝苑雌黃》云:“惟《春宮怨》一聯云:‘風暖鳥聲碎,日高花影重’,為一篇警策。而歐陽永叔《歸田錄》乃云周樸之句,不知何以云然。”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二十三云:“余讀《隱居詩話》云,此一聯非樸詩也,乃杜荀鶴之句,然猶未敢以六一居士詩話為誤。后又見《幕府燕閑錄》云:‘杜荀鶴詩,鄙俚近俗,惟宮詞為唐第一,云:早被嬋娟誤(下同,略),故諺云:杜詩三百首,惟在一聯中。風暖鳥聲碎,日高花影重,是也。’”陳善《捫虱新語》下集卷一“杜荀鶴《唐風集》”條云:“處士周樸,有能詩名于唐末,歐陽公嘗稱樸詩‘風暖鳥聲碎,日高花影重’之句,然此杜荀鶴詩,非樸句也,見《唐風集》。公言少時見其集,今不復傳。”他們的這些記載和論述,都比《六一詩話》和《觀林詩話》更有說服力。因此,《春宮怨》當是杜荀鶴作,晚唐或五代人的小說,始誤記為周樸的作品。
十五 《登鸛鵲樓》詩為暢諸作
《全唐詩》、沈德潛《唐詩別裁》及近人高步瀛《唐宋詩舉要》,均錄《登鸛鵲樓》詩,云:“迥臨飛鳥上,高出世塵間。天勢圍平野,河流入斷山。”題暢當作。
按暢當應作暢諸。《全唐文》卷四百三十載李翰《河中鸛鵲樓集序》:“前輩暢諸題詩上層,名播前后,山川景象,備于一言。上客有前美原尉宇文邈,前櫟陽尉鄭鯤,文行光達,名重當時;吳興姚系,長樂馮曾,清河崔邠,鴻筆佳作,聲聞遠方,將刷羽青天,追飛太清,相與言詩,以繼暢生之作,命予紀事于前軒。”從《登鸛鵲樓》的詩意看,與李翰所言“山川景象,備于一言”相符,暢諸題于鸛鵲樓上的,就是這首詩。沈括《夢溪筆談》卷十五記載鸛鵲樓時,提到這首詩:“河中府鸛鵲樓三層,前瞻中條,下瞰大河,唐人留詩甚多,唯李益、王之渙、暢諸三篇能狀其景。……暢諸詩曰云云。”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二十四引《迂叟詩話》云:“唐之中葉,文章特盛,其姓名湮沒不傳于世者甚眾,如河中府鸛鵲樓,有王之渙、暢諸二詩,暢詩曰云云。”(《迂叟詩話》即司馬光的《溫公續詩話》。洪邁《容齋隨筆》卷十五所載,與此略同。)彭乘《墨客揮犀》載此詩亦云“暢諸作”。以上數例,皆可證《登鸛鵲樓》詩作者為暢諸。
王重民《補全唐詩》據敦煌殘卷“伯三六一九”輯出暢諸《登觀鵲樓》詩:“城樓多峻極,列酌恣登攀。迥林飛鳥上,高榭代人間。天勢圍平野,河流入斷山。今年菊花事,并是送君還。”王氏按語曰:“《全唐詩》題作《登鸛雀樓》,較佳。但僅存中間四句(首尾各缺兩句)載入暢當集中。王仲聞先生云:亦見宋無名氏《墨客揮犀》卷二,亦止四句,云暢諸作。惜編《全唐詩》者止鈔詩而誤主名。”(見《中華文史論叢》第三輯及《全唐詩外編》上冊)盡管敦煌殘卷的文字,與諸本文字略有出入,但卻為暢諸作《登鸛鵲樓》詩提供了重要的證據。
北宋初年編纂的《文苑英華》,載此詩題為暢當作,后人刊印《夢溪筆談》和《苕溪漁隱叢話》時,往往據《文苑英華》于暢諸名下加注“一作暢當”。胡道靜先生《新校正夢溪筆談》此條下的校記云:“‘唯李益、王之渙、暢諸’下,津逮本、學津本有小注云:‘唐詩作當’,謂作暢當也。此注疑非沈括原有,而為毛晉所增。”此即暢諸誤作暢當的原因。
十六 “司空見慣”詩考辨
孟棨《本事詩·情感第一》云:
劉尚書禹錫罷和州,為主客郎中,集賢學士。李司空罷鎮在京,慕劉名,嘗邀至第中,厚設飲饌,酒酣,命妓歌以送之。劉于席上賦詩曰:“?鬌梳頭宮樣妝,春風一曲杜韋娘。司空見慣渾閑事,斷盡江南刺史腸。”李因以妓贈之。
類似的記載,還有范攄《云溪友議》卷七云:
昔赴吳臺,揚州大司馬杜公鴻漸為余開宴,沉醉歸驛亭,稍>醒,見二女子在旁,非我有也。乃曰:郎中席上與司空詩,特令二樂妓侍寢耳。醉中之作,都不記憶。明日修狀啟陳謝,杜公亦優容之,何施面目也。予以郎署州牧,輕忤三司,豈不過哉。詩曰,高髻云鬟宮樣妝(下同,略)。
《耆舊續聞》記載此事,與范攄、孟棨小有出入,云:“劉賓客官蘇州刺史,李司空罷鎮日,慕其名,招致之。”其余賦詩贈妓諸事,均同。(見《御選歷代詩余》卷一百十二引)
四部叢刊董氏景宋本《劉夢得文集》,未錄“司空見慣”詩。《全唐詩》卷三百六十五補收了這首詩,題為《贈李司空妓》,附注即據《云溪友議》的材料。
只有宋人韓駒,引詹玠《唐宋遺史》所記的材料,云:韋應物赴大司馬杜鴻漸宴,作“司空見慣”詩。(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后集》卷九)
根據上述記載,作“司空見慣”詩者,或為劉禹錫,或為韋應物。設宴贈妓者,或為李紳(司空),或為杜鴻漸(大司馬)。
“司空見慣”詩,是劉禹錫、韋應物寫的嗎?
明人郎瑛,已經發現這段記載有錯誤,特地撰文辨正。他在《七修類稿》卷三十三中說:“予意劉禹錫、韋應物皆為郎中,皆刺史蘇州,但鴻漸未嘗為司空,且大歷四年死矣。韋在蘇州,乃貞元間,去杜死日廿余年,劉在蘇州,元和間,又遠矣。韋、劉且不論,決非鴻漸必然。考之元和間,杜佑為淮南節度,正揚州之地,工部侍郎之升也,必誤寫為杜鴻漸。否則為白樂天,正與韋、劉同時,又皆狎浪詩酒者也。”郎瑛駁杜鴻漸贈妓的數條論據,是確鑿可信的。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十六“杜韋娘”條云:“劉夢得與杜鴻漸不同時,世傳司空見慣渾閑事,斷盡蘇州刺史腸,為揚州大司馬杜公鴻漸開宴作者,傳聞之妄也。”岑仲勉《唐史余瀋》卷三“司空見慣”條,也認為鴻漸卒于大歷四年十一月己亥,禹錫與鴻漸遠不相及,“鴻漸固未嘗鎮淮南,亦未嘗官大司馬(兵部尚書)”,足證劉、韋在杜鴻漸席上賦詩一事是虛妄的。
既然劉、韋不可能赴杜鴻漸宴,那末,“司空見慣”詩是否為劉禹錫罷和州任或赴蘇州刺史任時在李司空席上作的呢?
非也。
李司空贈妓之事,不可信;劉禹錫即席賦詩之事,也不可信。《本事詩》、《云溪友議》、《耆舊續聞》等書的記載,紕漏百出。
其一,劉禹錫罷和州刺史任后,“又除主客郎中,分司東都。明年,追入充集賢殿學士。”(見劉禹錫《子劉子自傳》)時當大和元年、大和二年。地點先在洛陽,后在長安。其時,李紳尚未拜司空。大和元年,李紳為江州長史,二年,遷滁州刺史。《本事詩》所述之官職、地望,與史實均不相符合,邀飲之事,決不可能。
其二,劉禹錫于大和五年授蘇州刺史,冬赴任,于大和六年二月到任。其時,李紳為壽州刺史,李、劉何能相會,邀飲赴宴?且李紳當時黜降在外州,未曾作鎮,怎么能說是“罷鎮在京”呢?
其三,劉禹錫赴蘇州任時,揚州帥為崔從。《舊唐書·文宗紀》云:“大和四年三月癸卯,以前太子賓客崔從檢校右仆射、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淮南節度。”六年十二月,“淮南節度使、檢校右仆射崔從卒。”接任淮南節度使的是牛僧孺。據此,則劉禹錫赴蘇州任路過揚州時,拜謁的應是崔從,而不會是李紳或其他什么人。
由此可見,諸書記劉禹錫或韋應物賦“司空見慣”詩及其本事,虛妄不可信。這首詩,當為好事者所作,托名劉禹錫。孟、范等人據傳聞記之入書。到宋時,又有人發現此事與劉禹錫的行跡有矛盾,妄改為韋應物,誰知仍然不合情理,露出破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