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恨此身非我有
長恨此身非我有
宋神宗元豐三年,也就是1080年2月,李定等人要求朝廷把蘇軾貶居黃州,有他們的目的。那就是陳慥正在黃州北面的麻城歧亭隱居。這陳慥很有勢力,李定等人想借他的手,來給蘇軾添麻煩。
陳慥字季常,是陳公弼的兒子。遠在蘇軾簽判鳳翔的時候,陳公弼曾經擔任過鳳翔太守,是蘇軾的頂頭上司。原來兩人關系不好,后來由于作《凌虛臺記》關系有所改善。李定他們并不知道詳細情況。他們只是在審案中得知,陳公弼曾經罰過蘇軾20斤銅,蘇軾也曾經向皇帝上書揭發過陳公弼。
后來,陳公弼因貪污嫌疑削職為民,郁郁而死。于是,李定等便認為他倆肯定是仇敵。
其實,陳慥與蘇軾的關系很好。當蘇軾貶往黃州路過麻城歧亭的時候,陳慥便守在路口,恭敬地迎接,并且請入家中,置酒款待。
蘇軾在黃州期間,曾三次專門往歧亭拜訪陳慥,陳慥也曾經七次來黃州訪蘇軾,兩人過往甚密。他是蘇軾隨時可以開玩笑的朋友。
神宗皇帝給蘇軾的詔命是“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團練副使”是官名,“不得簽書公事”是來往公文沒有簽名的權力,“本州安置”則是限制他活動的范圍。
不過,黃州太守徐君猷對蘇軾很好,根本沒有限制他的行動,他可以隨便在各地游來走去。
一天晚上,蘇軾在外游玩,酒喝得多了,回家時已是深夜,看門的家童已經睡了。他敲了半天門也無人來開,便干脆不敲了,獨自一人跑到江邊,諦聽江上濤聲。江濤引發他對自我存在的反思,遺憾于不能生命自主,而陷入塵緣勞碌。面對大江,他頓生超拔羈縻而遁身江海的遐想,于是寫了《臨江仙·夜歸臨皋》,原文如下:
夜飲東坡醒復醉,歸來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鳴,敲門都不應,倚仗聽江聲。
長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夜闌風靜縠紋平。小舟從此逝,江海寄余生。
這首詞是蘇軾謫居黃岡時所寫,反映他苦悶和憤激的心情。表達了他渴求自由生活和精神解脫的愿望。
此詞上闋敘事,著意渲染其醉態。寫夜里東坡飲酒,醉而復醒,醒了又飲,回家時好像已經是夜半三更了。家童鼾聲如雷,反復叫門也不應,只好拄杖佇立江邊聆聽江水奔流的聲音。
下闋就寫酒醒時的思想活動:長恨身在宦途,這身子已不是我自己所有。什么時候才能夠忘卻追逐功名?夜深風靜,水波不興。真想乘上小船從此消逝,在煙波江湖中了卻余生。
全詞寫景、敘事、抒情、議論水乳交融,不假雕飾,語言暢達,格調超逸,頗能體現蘇詞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