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名論
歐洲中世紀時期經院哲學中的一個派別,是與正統的唯實論相對立的非正統派別。早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洛色林、阿伯拉爾;后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鄧斯·司各脫、奧卡姆。
在共相(一般)與個別具體事物的關系問題上,唯名論堅決反對唯實論的觀點。它認為,真實存在的只是個別而不是一般。一般不是先于個別事物、也不是存在于個別事物之中的客觀實在,而僅僅是人用來表示個別事物的名詞或概念。唯名論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極端唯名論”,認為不僅客觀上沒有一般,而且人的思想中也沒有一般的概念,一般只是一個名詞,只是一種聲音。洛色林(約1050-1052)是極端唯名論者。另一種是“溫和唯名論”,也稱為概念論,認為一般不單是一個詞,而且是人心中的一個概念,是人用來表示許多事物的相似性或共同性的概念。阿伯拉爾(1099-1142)是溫和唯名論者。后期的唯名論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看到了一般與個別之間具有某種聯系,強調認識只能從經驗開始,一切知識都是從感性經驗中產生,強調研究具體事物的必要性。這是唯名論的唯物主義傾向。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說它是中世紀“唯物主義的最初表現”(《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3頁)。
唯名論否認一般的獨立實在性,必然導致對羅馬教會的無上權威和基督教普遍教義的懷疑,這對于基督教的精神統治是十分不利的。因為如果一般只是一個不具有真實性的名詞,那么諸如上帝、原罪、三位一體等等也就不具有實在性。不僅如此,唯名論從只有個別事物是真實的觀點出發,為世俗王權,為哲學的獨立發展,為對自然的研究進行了理論論證。甚至在中世紀后期,唯名論反映了新興工商業者的利益和要求,與自然科學及其他“異端”思想結合起來,反對天主教神學。因此,許多唯名論者受到教會的迫害。
由于認識上和歷史的局限,唯名論并不了解一般與個別的真實聯系,否認一般的客觀實在性;它并未擺脫宗教神學的束縛,其理論實質上仍屬于唯心主義。但它對于經院哲學的瓦解,對于文藝復興哲學和英國唯物主義的產生都起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