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基本理論·系統論美學
文藝美學基本理論·系統論美學
運用系統論的觀點研究美學問題的一種新的方法和理論,是一種橫向型交叉學科,是系統論與美學相結合的產物。
現代系統論的創始人是美籍奧地利生物學家貝塔朗菲,他創立了邏輯、數學領域的一般系統論,確立了適用于系統的原則、模式和規律,適用于一般系統的理論和方法。系統論思想在中國和外國的古代就有,確認世界是有規律運動的整體系統,系統功能大于其各部分功能的總和。貝塔朗菲于1924年后提出的系統觀點也適用于美學。自然美,社會美,藝術美,都是一個整體系統,都有不同層次的組織,例如,內容美和形式美等。一幅畫的美,是線、形、色等形式表現作者對生活美丑的審美感情。離開整幅畫的系統,線、形、色等部分就沒有意義。部分的功能,離開了整體,也就不能存在。各部分的相互作用,復合成為整體;它的功能,不是各部分功能的相加。
按照系統論的動態觀點,審美主體處在積極活動狀態,與環境發生物質、能量變換,保持動態的穩定,以抗拒瓦解和侵犯。按照系統論的等級觀點,審美系統也要分層次等級;在審美活動中,要感受到美的事物的各部分和過程的協調,才能完整地描述生動事物的美。
系統論與控制論、信息論同時出現,也受后二論影響,在六十至七十年代受到重視。它運用于美學,使人們深刻認識到,審美就是審美主體和客體這兩個系統間的信息交換。這兩個大系統內部各系統之間的反饋調節,都與系統論有密切關系,廣義的系統論包括控制論與信息論,三論也可稱系統論(廣義)。狹義的系統論與后二論,相互影響又各自獨立,可簡稱現代科學前沿的三論。三論都是二十至四十年代醞釀,1948年左右誕生。運用于美學時,它們有很多基本概念、思想觀點、方法是相通的。
貝塔朗菲說, “系統”的定義是相互作用的諸要素的復合體。系統論,描述適用于一切系統的原則和規律。運用于美學的系統方法,是最優解決審美主體和客體兩個復雜的大系統之間關系,按事物的系統性考察對象的方法。它要求從審美客體的整體與部分、與環境的聯系、作用中考察美的對象,找到審美處理方法。其特點有: (一)整體性;審美客體的孤立的各部分總和不反映整體的特征與規律;離開系統,部分失去意義。 (二)綜合性:要綜合考察按特定目的組成的綜合體,例如審美創造的成果——藝術作品,它的成分、結構、功能、聯系發展與歷史發展。 (三)最佳化:要根據藝術創作的各個因素,各個條件、要求和可能,提出認識、研究生活的審美屬性,進行審美創造的藝術構思、設計的最佳方案。對于藝術,不應是把整體分割為部分之后再綜合,而應是從整體出發,揭示部分的作用、系統的運動規律。因此,它為文藝美學研究藝術的整體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它有利于創建文藝美學,在文藝學與美學間建立交叉學科,使學科間相互滲透、交叉、整體化,產生跨學科的邊緣學科。系統論,現已開始被人們重視,運用于美學原理中。
審美客體是由很多要素組成的有機整體,也就是系統。系統有不同于諸組成要素的新屬性。它是開放的,動態的。系統與要素是相對的,可以轉化。例如作家的審美意識和生活的審美屬性等是構成母系統(藝術)的要素。系統性是事物(例如藝術美)的固有屬性。美是由線、形、色、音等要素組成的整體系統具備的信息、屬性,孤立的線、形、色、音不是美,它們組成的形象才具有能激起人們美感的內容和形式的美,這是不同于組成它的各要素的新屬性。事物美的系統整體由美的要素組成,又是更大的生活圖景的美的要素。美是變動的,開放的,和審美意識處在相對應的動態系統中。一件東西美不美,一個細節美不美,必須看把它放在一種地位,與它們如何配合組成整體,在整體中起什么作用, 才能確定判斷。 孤立的線、 點、形、 色、 音無所謂美, 要構成整體形象才談得上美。謝林說: “唯有整體才是美的,因此,凡是未曾提高到整體觀念的人, 就完全沒有能力判斷任何一件藝術作品。 ”
整體性和相互聯系, 是三論考慮問題的兩條基本原則。 復雜系統不是小單元局部的線性相加。 要素之間有復雜的相互作用。 各要素不是孤立的、 無關的。 藝術結構, 是組成藝術作品的物質體系的各要素的關系、 運動過程的集合。 同樣的藝術材料,組成不同的藝術結構,必然形成不同的藝術作品 (尺度、 規律不同),表現為不同的審美性質和審美功能; 它們是被審美結構所決定的。 因此, 事物的美與事物的結構有著重要關系。
審美感覺的性質和內容, 不僅決定于外物美的作用, 也決定于審美主體自身的結構、 狀態和其他相聯系的感官和整個機體系統的狀態。 審美感覺, 不只是刺激的函數。 審美感覺是審美主體整個統一系統有機體相互作用的一部分。審美的感覺和感情是人對環境系統影響的回答、 反應。美感, 也不僅決定于外物的美, 也受影響于人自身的結構、狀態, 其它感官和整個機體的狀態、 處境與心境, 受影響于美感心理與能力的結構、 狀態,審美修養和經驗的積累。 它是對環境系統美的反應、 反饋。美是一個系統整體上表現的信息,美感也是對美的系統整體感受產生的情感狀態, 它本身也是一個多因素組成的整體系統。
審美創造這個系統, 要受生活審美屬性、 作家審美意識和藝術技巧等要素的制約。 作家審美意識,這個系統由審美觀點、 感情、 理想、 趣味等子系統構成。 作品內容這個系統又包括生活真實、 立意新穎、 感情真摯、 人事物景的典型性等子系統, 以及這些子系統相互結合的程度,例如情景是否交融,語言是否流暢生動, 是否辭能達意, 又能意在言外, 曲苞余味等。 藝術品能否產生美感, 要看作品是否美,欣賞者有無審美經驗、 能力、處境、心情等多種因素“合力”構成的系統。
審美評價也離不開系統論。 一個事物在甲時、 甲地、 甲的角度去看是美的, 在乙時、乙地、乙的角度去看可能不是美的, 因為它處在不同的系統中。身在廬山中和廬山外所看到的廬山的系統整體不同, 所產生的美感和審美評價也會不同。欣賞者審美結構系統不同, 獲得的美感和作出的審美評價也會不同。由于主客體各自系統有多種變化,兩者關系又有多種變化, 所以, 審美效應也會有很大差異。
從縱向上研究歷史各系統的承繼和革新, 從橫向上研究各有關系統的相互影響的各種張力 (內聚力和擴散力) 作用的“場”, 從多層次多側面研究審美對象、 審美主體、 審美關系等系統的相互作用、內部結構, 將會給美學研究帶來很多新的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