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米涅夫
【介紹】:
生于一個工程師家庭。1901年,加入俄國社會民主工黨。1902年到巴黎,加入“火星派”,并同列寧結識。1903年,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二次代表大會后,成為布爾什維克。曾作為布爾什維克駐國際社會黨執行局代表。1912年起任黨中央委員。1914年,受中央委派回國領導《真理報》和第四屆國家杜馬布爾什維克黨團工作。后被捕,于1915年5月被沙皇政府流放西伯利亞。1917年俄國二月革命后,從流放地返回彼得格勒,任《真理報》編委,彼得格勒蘇維埃主席團委員會。十月革命前夕,他同季諾維也夫反對列寧的社會主義在一國首先勝利的學說,竭力反對武裝起義。特別是在1917年10月10日和10月16日召開的黨中央委員會和中央擴大會議上,加米涅夫和季諾維也夫一再反對列寧的方針,會議終以十票對兩票通過了列寧起草的關于立即準備武裝起義的決議。會后,他們竟在10月18日孟什維克的《新生活報》上發表聲明反對黨、反對武裝起義,向敵人泄露了黨準備舉行武裝起義的計劃,受到列寧的嚴厲批評。十月革命后,任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在同全俄鐵路工會執行委員會談判時,同意成立有孟什維克和社會革命黨等政黨參加的“社會主義政府”,反對由布爾什維克獨掌政權。為此他被解除了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的職務,并自動退出了中央委員會。1918年秋,任莫斯科蘇維埃主席。1919年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又被選為黨中央委員會并進入政治局。1922年列寧患病期間,被任命為人民委員會和勞動與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列寧逝世后,任勞動與國防委員會主席。曾任共產國際執委會委員和主席團候補委員。1925年,同季諾維也夫一起反對黨的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所確定的社會主義工業化的方針。1927年底,被開除出黨,1928年重新入黨。1932年,第二次被開除出黨。1933年,重新恢復黨籍。1934年被指控參加反黨叛國活動而被捕。1936年被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