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會議
戰勝國舉行華盛頓會議,以中國問題為中心,調整列強在遠東和太平洋地區的矛盾關系,完成了戰后帝國主義重新瓜分世界的“凡爾賽——華盛頓體系”。召開華盛頓會議的歷史條件在于帝國主義列強在遠東和太平洋地區矛盾的尖銳化,其中尤以美、日的競爭最激烈。日本乘第一次世界大戰之機加強了對中國及太平洋地區的擴張,并在巴黎和會上爭得了德國在中國的權益和在太平洋若干島嶼的委任統治權。戰前日本和英國簽訂的同盟條約,當時是針對俄、德的,現在卻成了美國在東方擴張的障礙。美國力圖拆散日英同盟,在中國確認“門戶開放”原則,打擊日本在中國的獨占地位。同時,美、日、英各國為了爭奪太平洋海上霸權,展開了激烈的造艦競賽,但各國都有實際困難。美國企圖打著限制海軍軍備旗號,在實力基礎上調整各國海軍建設規模。此外,鑒于中國掀起大規模的反帝愛國運動,美國也試圖緩和中國人民的反帝情緒,擴大美國的影響。在這種形勢下,美國政府于1921年7月提出倡議,8月發出倡議召開華盛頓會議。
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比、荷、葡和中國等九國代表在華盛頓召開會議,會議正式議程是:限制海軍軍備和遠東及太平洋問題。美國總統哈定主持開幕式,會議標榜新式外交,允許旁聽,文件公開發布,實際上,重要問題是列強幕后秘密談判的。會議經過激烈爭吵,簽署了下列文件:(1)《關于太平洋區域島嶼屬地和領地的條約》,即美、英、日、法《四國條約》,于1921年12月13日簽訂。條約規定互相尊重在太平洋島嶼屬地和島嶼領地的權利,條約生效后日英同盟宣告廢除。(2)《關于限制海軍軍備條約》,即美、英、日、法、意《五國海軍協定》,于1922年2月6日簽訂。條約規定五國擁有主力艦(排水量在萬噸以上、裝有炮口直徑在八英寸以上大炮的非航空母艦艦只)排水量總噸位,美、英是五十二萬五千噸,日本是三十一萬五千噸,法、意是十七萬五千噸;五國比例依次約為五:五:三:一·六七:一·六七。英國被迫放棄了“兩強標準”。(3)《關于中國事件應適用各原則及政策之條約》,即《九國公約》。條約宣稱“尊重中國的主權與獨立及領土和行政的完整”,不許在中國“營謀特別權利”,規定“維持各國在中國全境經營工商業機會均等之原則”,從而確認了“門戶開放”原則,打破了日本獨霸中國的計劃,為美國的對華擴張創造了有利條件,使中國成為帝國主義共同宰割的對象。中國代表在會議上提出了取消凡爾賽和約關于中國山東問題的條款、促使日本放棄“二十一條”等十項要求。由于中國人民反日斗爭的蓬勃發展,又處于美、英的壓力,日本于1922年2月4日同中國簽訂山東條約,規定恢復中國對山東的主權,日軍撤出山東,膠濟鐵路由中國贖回,從而修改了凡爾賽和約關于山東問題的決定。
華盛頓會議是巴黎和會的繼續和發展。如果說巴黎和會主要是調整帝國主義列強在西方的關系,加強了英、法、日的地位,而華盛頓會議則是在承認美國占優勢的基礎上確立了帝國主義在遠東和太平洋地區的新秩序。從巴黎和會到華盛頓會議,帝國主義列強根據戰后力量對比的變化,重新調整了殖民地勢力范圍,把重新瓜分世界成果用條約的形式固定下來,確立了戰后資本主義世界的新秩序,構成了“凡爾賽——華盛頓體系”。壟斷資產階級據此宣揚建立了世界新的國際關系制度,和平有了保障。實際上,帝國主義的“休戰”只是暫時的,帝國主義爭奪世界霸權的斗爭是不可調和的,它們的妥協潛伏著新的矛盾,它們的和平醞育著新的戰爭。新形勢下產生了帝國主義同世界人民的矛盾,戰勝國同戰敗國的矛盾,戰勝國之間的矛盾,帝國主義同社會主義蘇聯的矛盾。這些矛盾的發展促使凡爾賽——華盛頓體系的崩潰,最終導致新的世界戰爭的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