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冶致祿》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季冶致祿
【原文】
襄公在楚,季武子取卞,使季冶逆[1],追而予之璽書[2],以告曰:“卞人將畔,臣討之,既得之矣?!惫囱裕瑯s成子曰:“子股肱魯國[3],社稷之事,子實制之。唯子所利,何必卞?卞有罪而子征之,子之隸也,又何謁焉?”子冶歸,致祿而不出,曰:“使予欺君,謂予能也,能而欺其君,敢享其祿而立其朝乎?”
【注釋】
[1]季冶:魯國大夫。
[2]璽(xǐ)書:印章。春秋時卿大夫之印也稱璽,秦始皇始以天子之印曰璽,成為皇帝印章的專用名詞。
[3]股肱(gōng):指大腿和胳膊,意輔弼帝王的重臣。
【譯文】
魯襄公出訪楚國時,季武子乘機搶取了卞城,然后他派季冶去迎魯襄公回國,剛走不久隨后又追趕上季冶交給他一封蓋了官印的信,讓他轉交給襄公。信上說:“卞城的人將要叛變,我討伐他們,已經占領了卞城?!毕骞喰藕筮€未說話,榮成子就讓季冶轉告季武子說:“你是輔弼魯國的重臣,國家的事務,實際上可以由你裁奪。只要你認為是對國家有利的事就由你做主,何況區區一個卞城呢?卞城的人有罪過,你去討伐他們,這是你權限之內的事,又何須來奉告呢?”季冶回去后,交還俸祿而辭官不出,說:“你遣使我去欺騙國君,認為我有才能??捎胁拍軈s欺騙自己的國君,還怎么敢享受國君的俸祿為國君做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