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謠(選四首)·屈大均》原文與賞析
屈大均
白金乃人肉,黃金乃人膏。使君非豺虎,為政何腥臊!
珠皆淚所成,不必鮫人泣。三斛買蠻娥,馀以求大邑。
初捕金五千,再捕金一萬。金盡鬻妻孥,以為使君飯!
金為蓮葉珠,珠多葉傾覆。使君勿愛金,蓮根自矗矗。
屈大均(1630—1696),初名紹隆,字翁山,廣東番禺人。曾參加抗清隊伍, 失敗后削發為僧,不久又還俗,改名屈大均。他的詩慷慨悲壯,頗有奇氣,富有愛國精神和對民生疾苦的同情心。
這組《民謠》,原為十首,今選四首,是屈大均采用民歌體來抨擊貪官污吏為民伸冤的組詩。
第一首開頭兩句連用兩個暗喻, 一針見血地指出,贓官所貪污的白銀便是人肉, 黃金便是人膏!連下兩個“乃”字,語氣峻急、斬絕,不容遲疑、退步,象一聲霹靂閃電,將人們震醒,使人們看清,贓官所聚斂的財物上,沾滿了人民的脂膏和血肉!接著,指著地方官的鼻子質問:你并不是豺狼虎豹,為什么從政竟帶有如此濃重的血腥味?
第二首開頭兩句從否定神話傳說入手:珍珠都是人民的眼淚凝聚而成,不必是鮫人所泣出來的。據《述異記》載:“南海中有鮫人室,水居如魚,不廢機織, 其眼能泣,則出珠?!庇甚o人泣珠略一轉移,變成百姓泣珠,就巧妙地將美麗動人的神話傳說轉換成悲慘深刻的世態描寫。三、四兩句揭示當官者卑劣污穢的心理:只要聚斂起三斛明珠,就可以買得一個南方的美女,剩余下來的珠寶,則可以用來謀取一個人口眾多、物產富庶的大州府官員的位置,那樣便可搜刮到更多的珠寶,以滿足自己的欲望了。以示現的手法,讓詩中人物自己跳到前臺來“亮相”,真是高明至極!
第三首開頭兩句以遞增修辭手段揭露地方官吏的貪婪殘酷。他們初次捕人準備敲詐勒索五千金,再次捕人則迅速遞增,準備敲詐勒索一萬金!枯燥的數字在詩人的生花妙筆下竟象魔術師變戲法似的產生出神奇的力量,這位敲骨吸髓、殘人以自利的地方官的兇惡形象頓時躍然紙上。三、四兩句迅捷轉換成被害者的口氣說:當金銀都被榨盡,只好出賣妻子兒女,來充當你使君大人的飯錢!將憤怒蘊藏在平靜的語氣中,好比層層紙皮裹住火藥,一旦爆發,驚天動地!
第四首開頭兩句運用比喻,將本體隱而不露。其喻體是說:金子珍珠好比荷葉上的水珠,荷葉這個載體所承受的重量是有限的,水珠如果積聚過多,超過荷葉所能承受的重量,荷葉就會傾斜顛覆。第三句才出現本體:當地方官的如能清正廉潔,不貪金銀,第四句喻體本體交織,水到渠成地點出此首主旨:那么,就象不積水珠的蓮葉一樣,根基穩固,永不傾覆!
這四首小詩,具備了民歌的許多特點:通俗明快,語言鋒利如刀;短小精悍,巧為用比;善用白描,針針見血,一筆不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