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詩·蘇軾》原文與賞析
蘇軾
若言琴上有琴聲, 放在匣中何不鳴?
若言聲在指頭上, 何不于君指上聽?
這首詩無論從內容或表達方式上看,都比較怪。因此清代紀昀說:“此隨手寫四句,本不是詩,搜輯者強收入集。千古詩集,有此體否?”這正指出了這首詩的怪異不群之處。但紀昀否定它是詩卻不公允,我們不能因其不落窠臼就大驚小怪,詩中的“怪”,往往是創新的表現。
這首詩的兩聯,每聯各成一單元。每聯之前,先設一個假定的前提,然后再提出問題,實際上是以問語的形式進行否定。與此同時,于否定中又暗藏肯定。這個肯定又成為下一聯的前提,然后又對此前提加以否定。如此反復設了兩個前提,作了兩次否定。兩個前提相續相生,執其兩端。兩個否定相續,否定之否定,于是“肯定”就在其中了。
詩的第一聯說:假如只有琴的話,它能自己發聲嗎?如果能的話,那么“放在匣中何不鳴?”意謂光有琴是不能自己發聲的。
詩的第二聯說:假如只有手指的話,它能自然發聲嗎?只有琴不能發聲,要有指頭彈的條件,如果又執另一端,以為只有指頭便能發聲那又錯了,“若有聲在指頭上”,那么“何不于君指上聽?”
詩人以極淺顯通俗的事理向人說明琴要發聲必須以指頭彈撥琴弦,只有兩者俱備,且發生關系才能有聲。緣此,正說明了一個深刻的道理,主客觀要統一起來才能完成各種事情。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如果分離開來,割裂開來,孤立起來,那將一事無成。佛家《楞嚴經》上說:“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這和蘇軾的詩意基本一致。
蘇軾在此講的道理人人得知,所用的比喻也可謂個個可曉,可是因其巧為組合,則成藝術佳制。因其怪異而令人醒目,因其深刻而發人深省,也就膾炙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