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調解方案 信訪調解工作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寫方案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信訪調解方案 信訪調解工作篇一
一、加強領導,保證信訪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一)加強領導,分工負責。信訪工作是我們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更是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我局調整了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負責具體工作,重要的信訪案件領導要親自查辦,具體的信訪接待工作分別由紀檢監察室、法規科、經管站等三個部門負責人負責接待工作。
(二)完善信訪工作機制。為了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規范群眾來訪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在農民來信、來電、來訪辦理、接待人員、接待工作程序,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對來訪的農民要熱情接待,讓他們高興的來,滿意的走。隨著_頒布實施的新的《信訪條例》的出臺和農業
部重新修訂的《農業信訪規定》的發布,我局及時組織有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學習,并結合新的《信訪條例》對如何處理新時期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作了詳細的布署和安排。
二、提高認識,認真落實信訪工作任務
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體查民情、聽取民意的最直接的”窗口”。體現的是他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狀況,可以說工作的好壞直接與農民利益息息相關。為了切實把各種上訪案件落到實處,及時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我局從講政治、講穩定、講大局和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的高度出發,使信訪工作得到進一步提高。今年我局共接待上訪案件六起,全部是涉及土地補償、草場承包的案件,如”呼市賽罕區巧報鎮劉占元要求東黑河村給其妻子及女兒補分二輪承包地一事”,據說劉占元已就此事上訪了兩年多,他因多次上訪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報著試一試的態度來到了我局。我局接到該信訪案件后,立即組織專人同賽罕區農牧局取得聯系,僅用了一個月的時間,便協調解決了他上訪的問題。”因其愛人及兩個女兒戶口均在東黑河村,且最小的女兒也在二輪土地承包以前出生,當時該村委會在二輪土地承包前將該村出嫁女所承包的耕地統一收回,另做分配,因此未給其母女三人分地。依據《_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按中央9號文件,婦女的承包地首先由婚入地先行解決,婚入地確實無法解決的,由婚入地開出無法解
決的證明,由原婚出地解決。根據劉占元報上的材料,其愛人郭麗花應回本村按出嫁女解決辦法優先解決,其兩個女兒雖未趕上一輪承包,但趕上二輪承包,應按新增人口對待。如東黑河無可調整的土地,則應等待,到統一調整時一并解決。”今年我局還多次協助呼市信訪辦聯合辦理了多起行政復議案件,結案率達100%。
三、注重實效,努力提高信訪工作效率
我局信訪工作面對的上訪人員絕大部分是農民,可以說他們是社會群體中法律意識相對淡薄的群體,也是最需要受到保護的弱勢群體,這就決定了我們的工作既要”細”又要”實”,我們自己要了解上訪事件的最基本情況,要做到事實清楚、法理明確,對廣大農民又要”說清楚”,讓他們感到這樣做是有道理的也有依據的。我局規定凡是反映到我們這里的問題,在我們工作范圍之內的,要根據法律法規等規定認真核實,能當面答復的問題,當面解決;對比較復雜的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時處理的問題以及有些涉及幾個部門工作范圍的,我們會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以便我們或者聯合其他部門盡快解決處理,不屬于我們工作范圍內的,會告知農民應該到哪里尋求幫助。今年我局信訪接待的案件,從信訪反映內容看,主要集中在農民占地補償方面的糾紛和二輪土地分配不公的問題。
四、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對信訪工作的宣傳
為了加強對廣大農民的信訪宣傳教育,增強農民群眾依法上訪的自覺性,使他們看到自己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白自己的義務。我們深入基層了解情況,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切實把信訪工作當成事關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盡可能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盡量避免越級上訪。
今年以來,我市農牧業系統信訪工作開展情況總體來說是好的,沒有出現過越級上訪或者集體上訪事件,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是信訪信息渠道不夠暢通,一些遺留問題、重復訪案件有待于進一步解決,信訪干部隊伍業務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信訪調解方案 信訪調解工作篇二
今年以來,張汪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大平安、大穩定的發展意識,著眼于富裕張汪、和諧張汪、平安張汪的發展目標,以硬措施夯實綜治基層基礎,以硬任務推動社會治安動態監控系統建設,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扎實有效。
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力量,創新方法,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及時妥善地解決,維護了穩定大局,助推了科學發展。自今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以來,全鎮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6起,成功調處34起,防止民轉刑案2起,防止群體性上訪事件5起,沒有一起矛盾糾紛因排查調處不及時而引發群體性事件和越級上訪事件。
1、突出三個到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鎮黨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認識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社會的和諧穩定,就沒有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鎮黨委、政府緊緊抓住對待人民群眾態度問題這個根本,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和宗旨意識,在處理矛盾糾紛、開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實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確對待群眾、堅定相信群眾、全心依靠群眾,牢記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認真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二是組織領導到位。為使社會矛盾糾紛能夠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開展,鎮黨委成立了黨委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綜治維穩、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紀委書記徐欽民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應成立了以村黨組織書記為組長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從而在全鎮形成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村級組織、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實現了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實到位。我鎮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例會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據實際,每月也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對一些重大疑難糾紛,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還親自參加研究、及時部署,確保排查化解任務落到實處。
2、做到三個靠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中,張汪鎮各級黨員干部認真做到了三個靠前。
一是領導指揮靠前。處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時,全鎮各級領導干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靠前指揮,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決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責。通過積極主動,搶前抓早,及時采取措施,盡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態。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鎮黨委、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責任制,加大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此基礎上,加強信息報送和通報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事件和異常上訪信息,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到防范在前,處理及時,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三是宣傳教育靠前。鎮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干部和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干部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積極依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采取發放宣傳單、大集日集中宣傳、法制講座等形式,教育群眾正確處理法律糾紛、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等,認真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使群眾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
3、狠抓三個前移,營造和諧穩定環境
地方的經濟發展,離不開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近年來,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張汪鎮努力做到三個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鎮黨委、政府始終把穩定與發展放在同一高度上來認識,切實做到兩手抓和兩手硬。廣大黨員干部積極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時分析和研究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強處理復雜局面下各種難點熱點問題的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層工作,緊緊抓住群眾關心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真心實意地幫助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求通過及時化解一些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的穩定,從而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來,張汪鎮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共有綜治宣傳員85名、糾紛調解員248名、治安聯防員621名、案件協助員91名,形成了層層有人管綜治,層層有人抓綜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實現了規范化運作,群眾自治能力得到明顯增強。張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動治安巡邏車,對村24小時監管,保證了各村的社會穩定。三是措施前移。鎮黨委、政府進一步健全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協調理順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關系,發揮好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穩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嚴格執行村級事務決策五步法,進一步提高群眾對村級重大決策的民主參與程度;狠抓黨務、政務、村務的三公開督察力度,特別是加強村級財務的公開水平,凡是群眾關心的土地調整、征地、拆遷、各種補償等問題都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真正做到了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在構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上,著力加強治安聯防與治安巡邏,杜絕和減少治安隱患和漏洞,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人員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突出治安問題定期進行集中整治,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信訪調解方案 信訪調解工作篇三
為深入貫徹《_泉州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在全市開展“下基層、解民憂、辦實事、促發展”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泉委辦[2024]24號),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保障發展”為工作思路,以“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為原則,形成領導親自接待,解決群眾信訪問題,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訪積案的長效機制,推動信訪工作的順利開展,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工作格局。
1、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積極開展聯合下訪,形成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的工作合力。
2、堅持依法按照政策辦事的原則。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決到位;對群眾訴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決的,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決不能為求得一時一事的解決而突破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強化思想疏導工作,在認真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的同時,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勢,切實做好情緒疏導工作。對無理纏訪鬧訪和有違法行為的,加強法制教育;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予以處理。
3、強化信息互通。對下訪受理的不屬于我局管轄處理的信訪事項,應及時轉送有管轄權的相關責任單位依法處理。
(一)下訪時間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訪人員
1、分管下訪鄉鎮(街道)的局領導。
2、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綜合執法股、督查中隊各派一名人員參加,下訪鄉鎮(街道)的轄區中隊要有3名人員參加。
(三)接訪重點
涉及本系統的已按“路線圖”處理,信訪人仍不服的信訪事項;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信訪突出問題;帶有區域性、普遍性、苗頭性的信訪突出問題。
(四)下訪活動的組織
1、辦公室主要負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應于下訪活動開展前10天與下訪街道取得聯系,確定下訪時間、下訪地點,并由下訪街道就接訪領導、接訪時間、接訪地點、接訪要求等事項進行安排,提前5天在當地進行公示;下訪活動開展過程中,引導群眾有序信訪,維持現場秩序,確保接訪活動順利進行。
2、政策法規股主要負責下訪活動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問題。主要包括對信訪事件適用法律法規的認定,做好適用法律法規的解釋,加強法制宣講,依法處理無理纏訪鬧訪和違法行為。
3、綜合執法股負責綜合協調下訪活動,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將當月參加信訪的領導干部姓名、職務、接訪時間、地點、受理的信訪事項、處理情況及相關數據書面報送區聯席辦;負責接訪工作的登記。
4、督查中隊負責督查下訪受理的信訪案件的處理落實情況,收集匯總相關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將材料送至綜合執法股。
5、各中隊負責協助辦公室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信訪案件的具體辦理,并及時將相關材料送至督查中隊。
1、包案分工
我局對信訪案件實行逐一包案。領導包案原則上實行一人(轄區分管領導)包一案或包幾案,不實行兩人或兩人以上重復包一案。
2、包案工作內容
包案領導按照“誰包案,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辦案方向、具體責任人、具體辦案人、結案和匯報時間,并督促案件的辦理,對案件辦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溝通協調。包案領導應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規、依照黨和國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對合理的要求,盡快解決落實;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向群眾宣傳政策,講明情況;對個別堅持過高要求,無理取鬧的,要嚴肅批評教育和依法處理。
3、包案完成時限
領導包案原則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如因情況復雜,經主要領導批準,可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
信訪調解方案 信訪調解工作篇四
一、信訪工作基本情況
1、我區共接待群眾來訪共計328件次、2149人次,其中:集體訪100批次、1824人次。
2、受理熱線電話421件,與上年同比增加5% ,其中受理省長公開電話6件,市長公開電話7件,區長公開電話408件,反饋率為100%,辦結率為,滿意率為。
3、信訪電話的辦理情況。直接答復17件,提供服務14件,電話交辦390件,其中辦結384。避免集體訪9件。
4、受理省長信箱15件,市長信箱53件。
5、區委書記大接訪共接待141批次,917人次。
6、2011信訪工作的主要特點
從受理數量分析,信、訪、電的熱點問題主要有:城建環保、其他、拆遷改造、農村土地承包、優撫救濟、勞動人事、社保并軌、各類糾紛、土地征用、國企改制、黨風黨紀、涉法涉訴。從受理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點:一是信訪總量有所上升;二是有組織上訪逐漸增多;三是許多上訪群眾存有鬧訪的心里;四是受理的問題涉及面廣。
二、主要工作
(一)強化信訪制度的落實
根據《信訪條例》,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強了對信訪工作的管理,健全完善了信訪工作各項制度。一是強化了政務公開、文明接待,對來訪群眾做到 “四個到位”,即教育疏導到位、問題解決到位、責任落實到位、依法處理到位,引導群眾正確上訪,有效地規范了信訪秩序;二是強化信息報送。及時準確報送信訪信息,掌握信訪動態,為從源頭上預防,突出苗頭性問題的解決,把矛盾解決在了基層和萌芽狀態,促進了矛盾和問題產生之前的有效預防;三是強化了信訪督查、矛盾排查、領導包案、責任倒查、反饋抽查等各項制度的落實,促進了信訪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有效的開展重信重訪專項治理工作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市開展重信重訪專項治理工作動員會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召開常委會進行傳達貫徹中央、省、市有關領導關于信訪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重信重訪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了工作方案,組織召開了重信重訪專項治理工作動員會,成立了領導小組,確定了指導思想,明確了工作目標,部署了工作任務,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為開展重信重訪專項治理工作取得預期效果提供了有效的組織保證。
二是扎實的工作取得顯著成果。針對排查出來的重信重訪信訪問題,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制定了各項措施,明確了穩控責任單位和穩控責任領導。我們在全力解決群眾上訪問題的同時,針對暫時無法解決的信訪問題,根據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及時向上訪人解釋清楚,取得上訪人的理解和支持。對纏訪老戶和無理或要求過高的上訪群眾,我們主動做耐心細致的教育工作,確保上訪群眾的穩定。如百利小區居民回遷問題,田若暹上訪問題,克服重重困難,認真辦理,使這兩起重信重訪案件辦結,在市委副秘書長展來印為組長的重信重訪案件督察組的三次帶案督查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
(三)扎實開展區委書記大接訪活動
一是根據中央、省、市的要求,從7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區委書記大接訪”活動。我區以“區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為契機,緊密結合奧運會期間的穩定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并采取了預約登記、領導接訪、帶案下訪、聯合辦理重點案件、督查督辦等工作方式,確保信訪渠道的暢通和復雜疑難信訪案件的解決。如:我區平房鎮平房村居民柴德龍因競選村委會主任未果,始終心存不滿,多次進京上訪。7月24日上午,我區居民柴德龍想見領導后,區委書記李志恒立即在區信訪辦重點約談。在詢問中得知,柴德龍是我區平房鎮平房村村民,在擔任該村村長期間因在磨盤山水庫一期征地中涉嫌詐騙被判刑,后保釋并監視居住。柴德龍上訪反映的問題是:磨盤山水庫二期征地過程中現任村長也存在詐騙行為,要求予以核實處理。同時柴德龍要求對當初自己被捕和判刑的法律依據以書面形式做出合理說明。區委書記李志恒當場責成公安分局有關領導立即查找文檔進行核查,并指出要本著實事求是、澄清事實的原則,依法辦事、依政策辦事,對群眾提出異議的地方予以查清,并及時向上訪人說明情況。同時指出進京上訪是不理智的行為,是不能解決問題的,要相信區政法委和區公安分局一定會秉公處理,并給予合理地答復。
二是加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在開展大接訪活動以來領導高度重視,提出信訪工作不僅是信訪部門的事,而是全區的事,各單位都有責任做好信訪工作。并向社會廣泛宣傳,使干部群眾了解、支持和參與這項活動,形成了社會穩定人人有責,信訪工作人人抓的良好局面,有效將信訪群眾吸附在基層和信訪問題化解在初始階段,采取重點信訪問題隨時接待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如:百利小區居民進戶后辦產權證、煤氣不能使用、小區建設還不配套、居民落戶等問題還未能解決,造成小區居民上訪,
信訪調解方案 信訪調解工作篇五
今年以來,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維護社會穩定為中心,以強化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為載體,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平安政和”創建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斷強化組織領導、夯實基層基礎、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實效,及時排查和化解不穩定因素,為全縣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現將我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開展自查如下:
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一)主要成效
按照閩人調(2007)1號和南人調(2007)1號文件的安排部署,在全縣組織一次集中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堅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堅持
(二)主要做法:
1、強化領導,精心部署矛盾糾紛工作。 為切實解決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確保社會安定穩定,縣委政府高度重視,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政法綜治工作的第一要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每季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矛盾糾紛工作,每半年召開一次穩定形勢分析會,每月召開一次縣委或政府辦公會議研究解決重大信訪問題,對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縣委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堅持每月安排4位處級領導帶班接訪,縣委五套班子成員分別掛鄉(鎮)下訪解決重大矛盾和信訪問題。縣綜治委成立了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20多個縣直相關負責人組成。今年來,根據省、市的文件精神,我們結合縣情實際,認真研究制定了《關于在春節及全國全省兩會期間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實施方案》,組織召開了各鄉鎮和縣綜治委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了維護社會穩定動員會,對開展這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縣直黨委綜治委、各鄉鎮相應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形成了黨委
2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界聯動的排查調處工作格局。
2、健全機制,促進矛排工作規范運作。
我們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重心下移、聯動聯調”的工作思路,不斷完善機制建設,健全預防機制、分析機制、處臵機制。縣委政府出臺了《關于因事故或糾紛等問題引發集體上訪的處臵工作機制的通知》和《關于處臵信訪人在縣委、縣政府機關門口聚集上訪的工作預案》,對涉及人數較多的突發重大矛盾糾紛針對不同情況,不同類型,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研究處臵方法,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的應急處臵機制,確保依法果斷有效處臵。此外,我們還建立完善了預警、排查、聯調等機制,完善了信息報送,掛牌督辦,跟蹤反饋,建檔立冊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
3、突出重點,著力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涉及面廣,我們采取多種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遷、企業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民轉刑”、異常訪和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國“兩會”期間,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農問題,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改革問題、群眾的根本利益問題以及涉法涉訴上訪等問題進行,有力地維護了全國“兩會”期間社會和諧穩定;再一方面我們注重抓好重點問題的排查化解,對事關全局的重要問題,實行包人、包案、包時間、包措施、包責任的辦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