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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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一
2、飯店每年年底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評比和獎勵,獎勵內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安全設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訓工作突出;
(2)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避免發生事故;
(3)及時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現;
3、違反安全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
(1)安全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致使飯店發生安全事故;
(3)違反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安全事故;
(4)擅自動用、損壞安全設施,安全器材的;
(5)無證上崗操作特種設備的;
(6)交通肇事、火災、游泳淹溺、食物中毒發生1人以上的;
(7)超過管道局下達的事故控制指標的;
(8)發生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的;
(9)發生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凡發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紀檢和行政部門依照安全生產責任狀和有關規定逐層追究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取消晉升、評先資格,扣除風險抵押金及全部獎金,直至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二
1、電梯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2、電梯操作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3、電梯操作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志的電梯并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
4、做好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并將廳門關閉鎖好。
5、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準并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后才可裝運。
6、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彪娞?,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7、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8、發生層、轎門關閉后電梯不能正常行駛、電梯速度顯著變化、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沖擊時等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并報管理人員或維保單位及時進行修理。
9、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10、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11、電梯發生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12、將電梯??吭诨?,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13、寫好當班設備運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安全管理人及時處理。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三
電梯屬國家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是酒店主要的交通工具,為了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更好地為業主服務,特制訂以下幾條:
1、有電梯維修保養相適應的各種機具、設備、儀表、儀器和調試、檢測手段,要有具體的質量保證體系。
2、電梯隊維修技術人員須有高中以上文化,并經市勞動局培訓取證后方可上崗。
3、電梯任何設備非電梯維修人員禁止操作(主要部件不得隨意調動)。
4、各電梯要嚴格實行值班制度,要求電梯工做到隨叫隨應,從電梯故障反映時起值班人員不得超過8分鐘到場。
5、如電梯發生困人故障,大堂總監應首先用大堂至電梯轎廂內的對講機安慰乘客不要驚慌,利用攝像系統觀察轎廂內乘客的行動并盡快通知電梯維修工前往救援乘客。
6、電梯工應每日對電梯進行巡視、檢查、填寫記錄,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書面報告電梯隊研究解決。
7、未經電梯隊書面批準,電梯任何設備及功能不準變動,否則后果自負。
8、電梯工認真執行電梯半月保、月保、季保、年保的定期保養內容,認真維修電梯所發生的故障,并填寫維修保養記錄及故障處理記錄。
9、維修、保養、正常停電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停梯,應在基層掛告示牌。
10、下月電梯檢修保養、耗用材料、工作計劃,應在當月25日前報電梯隊審批、備料安排。
11、每月5日電梯隊召開一次安全會議,要求全體人員參加(除值班員外),并作會議記錄。
12、每季度電梯進行一次由'電梯安全管理機構及責任人'組成的安全領導小組,對各電梯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所提出的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13、本酒店電梯由上海三菱電梯公司全年維保。酒店員工應配合檢查質量,確保其正常運行。
13.1、酒店電梯運行監控人員,實行24小時監控。
13.2、監控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會客、無故離崗、串崗,對講機隨身帶,做到隨叫隨到。電梯出現故障,從故障反映起,維修人員不得超過8分鐘到場。
13.3、每班值班人員巡視所管電梯二次(包括機房、轎廂、轎內轎外指示信號燈、照明等),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六條、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范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后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并向客人說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五
為了加強和規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9、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六
為加強酒店安全管理、維護酒店財產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江蘇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依靠群眾、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各級主要領導負責、專門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簡稱“五防”)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酒店總經理是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實行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三級安全責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成員為: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總經理應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部署安全保衛工作并檢查執行情況,全面落實“五防”措施,消除隱患。
2.對酒店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觀念和保密觀念。
3.組建和管理安全保衛機構及群眾性護衛、消防和治安保衛組織,協調和決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改善酒店治安保衛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動轉。
4.建立健全經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夜值經理應堅守崗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酒店夜間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重要活動和接待的保衛任務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酒店員工和其他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的考核管理。 財務部門管理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立項提出審核意見,以供決策層參考.會同經營、技術、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核手續,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參與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購審核,入庫及領用發放,月終盤點核對。總庫對可以進行以舊換新的物品要嚴格執行,以杜絕浪費。
安全保衛部履行以下職責:
1.維護酒店的治安秩序,監督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檢查、考核安全保衛責任制的實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衛檔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圍的環境、建筑布局、建筑結構、電器設備、火源、火種和經營運轉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檢查和巡視制度,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措施。
3.開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嚴格新招員工的政審,做好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負責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考察等專項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動的保衛任務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5.組建安全保衛網絡,定期開展護衛、消防、治保等組織活動。
6.制訂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印制和張貼緊急疏散圖及防火標志。定期開展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活動。
7.負責查收賓客遺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動、淫穢書刊雜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傳播,并及時上交公安機關。
8.檢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衛和食品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須給予治安處罰的,應報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權限:
1.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挖違法犯罪分子,發現旅客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予制止,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2.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護和勘查現場、詢問證人),詢問違法犯罪人員并追繳贓款、贓物。
3.協助公安機關監督或考察本飯店被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4.對確保酒店安全運轉負有監督作用。密切注視掌握內部治安動向,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5.行使上級和公安機關依法授予的其他權力。
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衛職責是: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酒店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培訓,維護酒店秩序和社會秩序,勇于同違法犯罪和違反店規店紀現象作斗爭。
2.嚴守外事紀律,保守國家機密。對賓客遺留的錢物或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應立即如數上交,不得保留和傳播。
3.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飯店有關部門。發現火情或重大災害事故,要迅速報警撲救,并協助和安排賓客疏散。發生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樓層服務員應掌握本樓層住客情況,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部。
5. 未經安全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落實內部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嚴防發生違法犯罪和其他治安問題,會同酒店有關部門,將安全管理作為對本部門職工考核、評比、調資、晉級的依據之一。
1.公共區域應建立并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夜間巡視人員應配備通訊、自衛和照明設備。對可疑人員應進行驗證和盤問,必要時,報告值班經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應急照明裝置完好。
2.承擔飯店改、擴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并接受飯店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飯店安全保衛部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并自覺接受檢查。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飯店應明確一名領導為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專職防火員,并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新建、改建、擴建的飯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及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飯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
4.飯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需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5.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須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飯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以安全措施。
1.賓館重點部位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重點部位員工選配,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先審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須持證上崗操作的重點部位,嚴禁無證操作。經考核不宜在重點部位工作的員工應予以調整。
2.配電房、火警報警總臺、電話總機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機房、中央空調和閉路監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嚴格管理,運轉時不得脫崗。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3.財務部、行李寄存處、貴重物品庫房等部門或部位、電源線、照明設備和防盜設施必須按規范和要求安裝使用。
4.現金、有價證券、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必須存入保險柜過夜。分散收款點的周轉金不得超過限額。外出送取巨款必須兩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衛部派人用車護送??瞻子行弊C要按規定保管使用,防止丟失或被盜。
5.飯店應建立客房鑰匙管理制度,客房應由飯店運轉經理、客房部經理控制,服務鑰匙統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備用鑰匙由安全保衛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鎖芯更換制度,如發生客房鑰匙丟失或賓客帶走,必須在24小時內采取調換鎖芯等有效的應急措施。 服務員清掃客房時,實行開一間清一間制度。
6. 餐飲部門在食品采購、運輸、庫存和制售過程,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食品衛生操作規程,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記功或其他獎勵:
1.嚴格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重視開展安全保衛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2.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集體財產和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的;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勇于同現行犯罪分子斗爭,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眾,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幫助教育違法和輕微犯罪人員有較大成效的;
5.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現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顯著成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內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亂,多次違反操作程序釀成事故或發生違法犯罪活動;
2.存在隱患,經公安、消防等部門或上級旅政管理機關通報后不按期整改,以致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造成危害和損失的;
4.對違法犯罪行為知情不報,或對發生的案件、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5.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擾亂飯店的正常秩序,進行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賓客,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按店規賠償經濟損失或報經公安機關處理。 賓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為保安部職責,當值外場人員須維護好廣場秩序,及時了解當日客情,適當留好車位。合理安排進店車輛停放在適當的位置,做到停車整齊,并時刻保持車道的暢通,車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當值時要站在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動作要標準、正確。明確指明停放車位。指揮倒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如廣場無車位,則請駕駛員將車停放至附近車場,并指明路線。
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排列整齊。發現違章停放車輛,及時勸阻。對進館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要點: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
調解一般車輛糾紛先要調查找當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況,查明引紛原因。說服雙方讓各自認清自己的責任,以求達到協商調解目的。調解一旦達成協議,請雙方互留地址以便進一步解決。受理人員要詳細記錄經過,雙方地址、車號牌等。
處理店內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視情況請醫務人員到場或安排車輛送醫院.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可將肇事車輛可留置原地不動。必要時拍照,留下現場資料。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值班經理留下現場資料。處理時客觀公正,輕微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調解,盡量讓雙方協商解決。較重事故報公安機關處理。
進出車輛夜間巡查時要記錄下進出車輛牌號和時間,認真清楚看車門、車窗有無被撬痕跡,如有疑問,核查清楚。
與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與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收取停車費時問明駕駛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時間,如系短時間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車費。收取后立即遞上發票并道謝。
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司機駕駛的車輛。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一)酒店員工
1、酒店員工應有較強的安全防范意識,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好本區域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及工作秩序。善于發現可疑人員及現象,及時通報情況;
2、參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未經安全培訓不得獨立上崗;
3、熟悉本崗位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能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總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各工種的負責人即是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管轄范圍的安全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酒店各級值班人員
1、酒店總值班室、消防監控室、前臺、電話總機房、變配電室、鍋爐房、工程部、傳達室等應24小時值班,并明確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
2、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時應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4、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保衛部門。
(一)前廳
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嚴禁非法將、、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4、行李房及貴重物品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行李寄存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客人寄存貴重物品應放入客用保險柜,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
(二)餐廳及會議場所
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4、下班后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由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6、廚房灶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油煙管道應定期清洗,灶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7、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標準,認真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8、每日下班時廚房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斷氣并登記備案。
(三)娛樂服務場所
1、酒店娛樂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和規定,保障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娛樂服務場所嚴禁出現賣淫、賭博、販毒、吸毒、販賣傳播淫穢文化制品、嚴禁從事淫穢、色情的陪侍活動,嚴禁從事違背社會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動。
3、娛樂服務場所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并隨時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丟失。
在非開放區出入口應設置警衛崗或明顯標識,防止非住店人員隨意進入。警衛人員應加強經常性巡視,確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區:
1、客房應設置《請勿臥床吸煙》標志,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
2、服務員應了解本工作區域內的住客情況,嚴格交接班手續。樓層服務員要做到四勤,即勤轉、勤看、勤問、勤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客房服務員清理垃圾時,要將熄滅的煙頭用水澆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
3、服務員在每日清掃客房時,要注意檢查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的安全裝置,如門鎖、安全鏈、窺鏡、閉門器、疏散指示燈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檢查房內電器設備有無短路、漏電、超負荷使用等情況,如有發現,立即報告。清掃完客房后,要將房門鎖上。
4、為防止內部人員作案,每班領用的客房總鑰匙,需進行登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客房總鑰匙。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級客房總鑰匙,不要亂放或遺失,不要為不熟悉的人開客房門。如果客人鑰匙沒有帶,應當請客人親自到前臺去取。
5、保安或服務員在樓層巡查時如發現房門虛掩及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應輕敲房門,如客人在,應提醒客人關上房門,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時,同時將鑰匙卡取下交給客人,請其收好。若房內無人,應通知另一人幫助檢查房間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并保護現場;若無異常,將門關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鑰匙卡插在門鎖上則應將鑰匙卡取下,交給樓層服務員或總臺。并記錄上報。
6、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戶,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酒店聲明并履行變更登記手續,不得私自留宿;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并由酒店指定電工安裝;
7、客房服務員應有明確的責任區,不得擅自離崗,打掃房間是應將清潔車堵住客房門口,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開一間清掃一間,完一間鎖一間”認真登記進出客房時間;
8、監控夜間對同時出現在不同樓層的人員和帶有多件行李的住客應加以注意。
9、應經常對電子磁卡鎖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有效;
10、電子磁卡鎖鑰匙的配置與管理應有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應專人保管、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會客制度,服務人員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況向外人泄露;查問可疑人員,勸阻非住店人員進入樓層,如是來訪人員,應征得客人同意,來訪客人應在23點前離開客房,如果會客的時間已過,應有禮貌地請客人離開,或報告安保部和大堂經理處理。訪客如需在店內留宿,應請訪客前去服務臺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12、客人結帳離店時,收銀臺的人員要立即通知該樓層服務員及時查房,清點客房內的物品,檢查客人有無將店內物品帶走,房內有無不安全隱患。如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送還給客人,如客人已離店,將物品上繳領導;如發現可疑情況一定逐級上報。
13、發生消防報警后,保衛、客房、工程等部門應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衛部負責攜帶滅火器材、逃生面具、對講機、消防手電、消防電話等;客房部或前廳部負責開啟房門并向客人說明情況;工程部負責對發生火災時的電、氣設備等采取應急措施;
14、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志,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對方雜物;
15、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
16、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17、如發生一般性案件時,應及時向安保部報告情情況。若有現場,應請報案人保護現場并和保安迅速趕至現場了解情況。問明發現和發生案件的時間、地點、被竊(騙)財物名稱、數量、價值及其他情況,問清報案人及當事人的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注意發現并扣留可疑人員。有人員受傷應及時送往醫院。
18、受理賓客報失應向失主了解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所失財物的名稱、數量、價值等。問清失主最后一次見到或使用失物的時間、地點及近期的工作活動情況。有無可疑人員。對員工報失進行分析,是被盜還是丟失,發生在店內還是店外?并征求失主意見是否報告公安機關?請示部門領導,如何處理?若丟失信用卡、證件,要幫助其分別向銀行或派出所掛失。若有現場,應請警衛保護,并派人查找可疑人員。
房間內財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務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如果有訪客進入房間,應有禮貌地請訪客在外等候。
(二)財務部門
1、財務室、零散收款點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和報警裝置,存放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數額,前臺當日營業款應按時存入保險柜;
2、存放現金、支票、發票、公章應使用保險柜,鑰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收到現金、支票及其他付款憑證應鑒別其真偽,嚴格履行有關制度。
(三)庫房區
1、庫房的房頂、墻壁、地面應堅固,門窗有防護裝置,悶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貴重物品庫房應安裝報警裝置;
2、庫房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使用,離人必須落鎖,領物人員不得在庫房內辦理領取手續;
3、庫房內物品應按《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執行,電源線要穿防護套管,白熾燈和日光燈要加防護罩,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使用防爆燈,庫房區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并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物品出入庫房應有嚴格手續,發現短缺,立即報告;
5、庫房內應張掛安全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四)施工區
1、酒店改、擴建與內裝修工程的設計、用料、安裝規格應按有關規定,在防火、治安防范與環境安全等方面進行審查,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
2、施工作業區內禁止吸煙、留宿、充做臨時倉庫;
3、施工人員進店工作,應憑居民身份證注冊登記并辦理臨時出入證,憑佩戴的出入證在指定的區域內作業和指定線路行走;
4、施工動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衛部申請動火證,動火證限一次有效,動火區應設專人值守,配備滅火器,動火后的30分鐘內應繼續監視,確定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5、酒店安全保衛部應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督安全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竣工后安全保衛部參與安全質量驗收。
(五)重點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應設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值班和報警記錄,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應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對方雜物,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
3、消防中控室應配備戰斗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強光手電等必備滅火設備;應急疏散廣播詞應為中、英、日三種語言;
4、保安監控中心各種監控設施應完好有效,24小時全景錄像,錄像帶保存期限應不少于10天;
5、煙感報警探測器應定期清洗,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每半年應進行水壓測試,各種消防器材每年進行定期檢修;
6、變配電室、電腦機房、電話總機房按照有關規定設專人值班,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前廳、客房、餐飲、商場等部門必須按照業務分工和規范程序、要求,對賓客實施安全管理.賓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賓客住宿憑有效證件,嚴格登記驗證,手續項目齊全,字跡工整清晰。境外賓客登記住宿,應在24小時內報當地公安機關。
2.飯店行李寄存處和貴重物品寄存處,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存、管、取制度。團隊賓客行李進出飯店應履行交接手續。
3.客房內應配緊急情況賓客疏散圖和“請勿臥床吸煙”標志。境外賓客在華期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
4.嚴禁將槍枝、、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進飯店,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在飯店內進行賣淫、、吸毒、聚賭等違法犯罪活動。
5.會客一律憑有效證件并征得住店賓客同意方可會客。會客必須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七
1.了解酒店所有裝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狀況;
2.了解各種線路的布局及分布狀況、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營業部門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圍環境情況、建筑特點。
4.了解和熟練掌握在火災情況下的自救和營救方法。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可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設備的使用保養情況,確保各種電器設備及開關、線路的安全性能。
8.備好各種建筑圖紙及資料,以利及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1.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協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后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迅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調度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迅速趕到第一現場協助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場協助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生。
4.遵循救人優先,滅火隨同進行的原則。
5.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設備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善處理。在各種特殊場合下,如若無法確切判斷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2)保護現場,調查并分析事故發生原因。
3)清理現場,先清理比較危險的物件,比如容易墜落傷人的。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八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度:
1、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系、配合不當。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飲酒、服藥、過饑或過飽時作業。
8、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境作業。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作業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不安全的環境:
1、不適當的照明環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墻、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后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4、在緊急情況下有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注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九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象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本單位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半年開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對特殊工種人員應進行專項培訓。
6、新員工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由專人授課,并制作教案,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全體人員應做好學習記錄,對無故不參加者通報批評,并組織補訓。培訓過程中應采集現場照片和影像資料,并做好記錄,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辦法,針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應組織補訓。
1、消防安全例會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組織召開;
2、參加消防安全例會包括以下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
3、消防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
4、消防安全例會議題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各部門負責人匯報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建議、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隱患的資金情況;
(2)消防安全管理人傳達上級會議、文件精神以及領導批示等;
(3)總結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績及不足,解決近期發生有關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
(4)消防安全責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適時針對春防、冬防重點防火期以及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會議應形成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并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6、消防安全例會應單獨召開,不能與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1、酒店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對火、電源、客房、廚房等部位進行不間斷的巡查。班組交接班前,班組負責人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明確專人進行巡查;
3、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4、防火巡查應做好記錄,并在巡查結束后經當日值班領導簽字后存檔。
1、酒店各部門、班組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每季應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2、周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月檢查、季度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責任人參加;
3、周檢查、月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9)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10)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4、季度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2)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3)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4)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情況;
(6)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情況;
(7)防煙排煙設施啟動情況;
(8)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5、檢查應做好記錄,并在檢查結束后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
1、安全疏散設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維護、檢查、管理,保證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設施種類包括:消防電梯、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安全出口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火災事故應急廣播、聲光報警等;
3、酒店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1)保證安全疏散設施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2)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4、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在檢查結束后經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范圍和職責包括:消防設施的運行、維護、日常操作管理等;
2、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認是否存在火警,如發生火情,應按照《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火警處置規程》,根據火情啟動相應消防設備及時進行處理,并立即通知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滅火,同時將情況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并立即撥打119報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數量應不少于2人,保證24小時值班,并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睡覺、飲酒以及從事各種娛樂活動;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做好各種記錄,并在交接班時應做好交接。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主要職責是掌握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設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型號以及新購、報廢情況進行登記,并確定維護管理人;
4、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應制作圖示并分別粘貼在消防設施和器材上;
5、酒店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6、酒店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修、檢測應做好記錄。
1、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3、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3)違章用火、用電的;
(4)客房內臥床吸煙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7)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8)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9)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4、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1、酒店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2)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作業;
(3)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5)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2、酒店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3)酒店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5)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6)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臥床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7)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應由氣象部門對有關設備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并做好記錄。
1、酒店應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機構;
2、義務消防隊成員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成員,樓層負責人,全體員工;
3、義務消防隊的職責主要是及時撲救本單位初期火災,當發生火災時,要迅速展開滅火行動,并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4、義務消防隊要每季度開展業務技能學習,并開展滅火演練。
1、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2)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5)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演練一次;
4、演練時應在酒店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并做好記錄。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十
班組安全員接受基層隊安全員的業務指導,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組織開展本班的各種安全活動,負責安全活動記錄,提出安全改進工作意見和建議,堅持班前安全講話,班后安全總結。
對新工人(實習、代培人員)進行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組織崗位技術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練習。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操作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發生事故時,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救護傷員并向領導報告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十一
1.1機房
1)機房通風良好,溫度在5~40℃之間,相對濕度不大于85%,保證沒有雨水浸入。
2)機房的干粉滅火器應保持正常壓力。
3)機房的緊急救援操作規程、注意事項齊全,并掛在明顯處。
4)轎廂平層標志清晰可見。
5)機房門鎖良好,告示牌清晰掛于顯眼處。
6)機房電源、插座良好。
7)機房不得住人,應保持清潔。
8)曳引輪對鉛垂線的偏差小于2、0mm,曳引輪繩槽與導向輪繩槽平行度偏差小于1、0mm。
9)限速器調節部位應有鉛封,非專業人員禁止調整。
10)限速器繩槽、軸套等磨損在允許范圍內(參照gb5972―86)運行時無異常聲音。
11)限速器、安全開關靈活可靠。
12)限速器―安全鉗―安全開關聯動可靠。
13)曳引輪標出的運行方向清楚。
14)各軸承靈活,運行時無異常聲音,溫度不高于80℃,工作2500~3000h后更換新油。
15)導體各相間和相地之間絕緣良好,電氣設備外殼接地良好。
16)供電電壓波動在±7%范圍內,頻率波動±2%范圍內。
17)制動裝置制動良好,轎廂以額定速度空載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圍內斷電時,應能完全停止,制停距離不大于250cm。
18)電梯救援的手動松閘、手動盤車操作裝置,應齊全并掛于墻上,不得他用。
19)曳引輪繩槽磨損離v型槽底4~5mm時,應更換。
1.2井道與轎廂
1)上下限位開關靈活。
2)彈性滑動導靴a、c尺寸為2mm,頂面間隙(2、5±1、5)mm。
3)繩頭組合固定符合gb7588――87、923標準。
4)各鋼絲的平均張力、轎廂導軌頂面距離偏差符合標準。
5)對重塊壓板固定堅固,不得有銹。
6)轎頂照明、急停開關、檢修操縱開關正常。
7)轎廂安全窗靈活、開關動作可靠。廳門機械電氣聯鎖可靠。
8)轎門的安全觸板及光電保護靈活可靠。
9)告示牌明顯清潔、報警裝置正常。
10)指令、召喚、選層、定向等裝置準確無誤。
2.1電梯日常管理要求
1)配備受過專業技術培訓的專職電梯管理人員及專職司機,并建立值班制度。
2)專職電梯管理人員及專職司機能夠正確操作電梯和處理運行中出現的各種緊急情況。
3)建立嚴格的檢查保養制度
3)每天對機房進行巡視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排除。
4)隨時注意轎廂的停站位置,同時保持轎廂與廳門口的清潔衛生,特別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雜物。轎內嚴禁存放雜物。
5)每月對主要安全裝置仔細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檢查各潤滑部位,按周期檢查加油制度規定補充新油。
6)對電梯的控制系統(包括接觸器、繼電器、過流、過壓、欠壓、過熱保護、相序保護、熔斷器、電阻器、各電氣元件和接線端子等)及各傳動部分(如曳引機、導向輪、曳引鋼絲繩、轎頂反繩輪、平衡繩輪、導靴、開關門傳動系統等),每季度進行全面檢查一次,并進行必要的調整和修理。
7)每年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性的設備檢查鑒定工作,對電梯的工作狀況做出質量評價,制訂年度保養工作計劃,修復、更換磨損的主要部件。對電梯的專用保護地線、每年試驗一次,保證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ω,測試檢查工作在每年春季進行。
8)臨時性檢查制度。當電梯停用時間較長或地震、火災后,都需要進行全面性的檢查方能投入使用。電梯在長期停用期間,應斷開機房的總電源。
2.2維護保養工作規程
1)季檢和年檢應由兩人以上進行,確保安全可靠。
2)電梯在檢修、檢驗及打掃衛生時(包括加油),應斷開機房的總電源開關。廳門懸掛'檢修停用'的標示牌,檢修運行時,不準載貨或載客。
3)進入底坑作業時,應將底坑檢修急停開關斷開,以保安全。
4)進入轎頂檢修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
5)轎頂或底坑檢修時,使用的手燈其工作電壓應為36v安全電壓,雙線圈變壓器。
6)嚴禁維修人員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廳門地坎探身到轎頂作業。
7)不準短接廳門門鎖和轎門電氣接點進行快車運行的檢修。
8)轎廂內應懸掛司機'操作規程'和'乘梯須知'。
2.3機房、井道、候梯間管理制度
1)電機機房除有關人員外,其他人員嚴禁入內。
2)機房應該有加鎖的安全防護鐵門。
3)機房要保持干燥、清潔、通風良好,機房溫度過高時,應有降溫的安全措施。
4)井道內除電梯設備外,不得存放其他雜物。
5)候梯間不得堆放雜物,保證出入暢通。
6)因故障突然停梯時,當轎廂地坎高出廳門地坎600mm時,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準出入轎廂,以保安全。
酒店安全制度概要 酒店安全制度的內容篇十二
1、保證酒店設施設備安全、正常地運行是工程部的首要任務,工程部對酒店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負有責任,工程部有權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設施設備安全運轉的違規行為。
2、為了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延長設備壽命,工程部對各部門的設施設備的正確使用負有安全操作培訓的義務,指導各部門正確使用器械設備。
3、根據各崗位具體情況,制定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由上至下,分級落實責任,嚴格執行
4、工作人員要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圍,熟悉操作規程,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整改。
5、根據各項設備不同的技術性能要求來制定保養、檢修和維護計劃,按計劃操作,避免緊急搶修。
6、制定重要設備、設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夠做到妥善處理,協調有序,
7、工程部要加強各機房和酒店重要區域的煙火、危險品的巡視,建立倉庫統一存放危險品。
8、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各項機械及部件的檢修工作。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0、定期檢查各主要設備,做到早發現,早處理,不讓隱患擴大。
11、工程各部位的鑰匙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并做好鑰匙的管理工作,確有原因需要借鑰匙,要做好記錄,并于當日歸還。
12、配電房人員嚴格執行停、送電、倒閘、帶電作業的相關操作程序,持證上崗。
13、電焊工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并持證上崗,加工區域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在電梯轎廂頂維修時,嚴格按照電梯的相關操作程序,持證上崗。
15、使用較危險的工具時,要做好防護措施。
16、維修或檢查正在工作的蒸汽鍋爐時,要做好防護措施,避免燙傷。
17、更換太陽能真空管時,盡可能避開晴朗天氣或安排在晚上進行,避免燙傷。
18、確保在特殊情況下最大限度地保證設備和人員的安全,要根據各崗位具體情況來制定一套完善的應急措施,由上至下、分級落實責任,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