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桐城派
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桐城派
清代散文中影響最大的一個文學流派。流派創始人是方苞,繼之,由劉大櫆加以發展,后姚鼐集理論之大成。方、劉、姚人稱“桐城三祖”,他們都是安徽桐城人,流派因而得名。
桐城文論,是在方苞提出的“義法”說基礎上逐進發展提高充實而形成的理論體系。方苞以“義法”為核心,以歸有光接唐宋八家,上溯左史六經,直至先秦兩漢,維系千年散文的發展史。 “義法”一詞,最早見于司馬遷《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 “(孔子)興于魯而次春秋……約其文辭去其煩重,以制義法?!焙筇扑闻赏跎髦杏小安∮诜ㄖy入,困于義之難精”之說。受其影響,方苞詮釋“義法”,認為“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 “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以義為經,而法緯之,方能成就內容充實,條理清晰,結構嚴謹的文章。據此標準,方苞考查古代散文,首標《左傳》、 《史記》: “義法最精者,莫如《左傳》、《史記》。”在藝術上,以“雅潔”做為最高標準,帶有八股取士的陳腐氣,體現為內容的陳腐、貧瘠,但也不乏結構謹嚴,清順可讀之妙。針對方苞過于死板的清規戒律在內容、語言上造成的種種障礙,劉大櫆注重“神氣”、“音節”的作用,從而使桐城初期對“義法”的單純研究,擴展為對個人風格、文章氣勢,以及音節的抑揚頓挫構成的語言氣勢之間關系的研究,在創作上,為桐城派過于單調,枯瘠平板的散文帶來一絲生氣,而由音節以求神氣的見解,對把握中國散文藝術的表現規律,對散文藝術理論的發展有重大貢獻。
姚鼐是“桐城派”理論的集大成者。他提出了“義理,考據,文章”三者合一的古文理論。并對文章提出八點要求,即“神、 理、氣、味、格、律、聲、色。”從而以思想內容范疇和語言表現藝術范疇的劃分,建立起完整的藝術論體系,較之劉大櫆的音節證入說,更有利于從審美角度總結幾千年中國散文藝術的發展與特色。也正因此,他超越對作品風格一般的具體藝術特色的歸類,在審美層次上,將藝術風格概括為陽剛、陰柔二大類,更有利于作品在追求內在意蘊與藝術形式完美統一中形成其獨特的與心靈勾通的藝術特色。這對于傳統的陽剛陰柔的美學理論,無疑是一種新的拓展。
桐城派文論的主要不足在于過分從形式研討散文特色的形成,進步、總結古人創作。不免使人得其文理清順,語言質樸之功的同時,產生藻彩不足,枯窘、貧薄之感.盡管《古文辭類纂》辟“辭賦類”,擴大散文源頭,吸收駢文成果,在味色上加以豐富,仍無法去除其眾多散文中的“冷意”。